泛型的引入:
早期的Object類型可以接收任意的對象類型,但是在實際的使用中,會有類型轉換的問題。也就存在這隱患,所以Java提供了泛型來解決這個安全問題。
格式:
泛型類:public class 類名<數據類型1,···>{}
泛型方法:public <數據類型>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
泛型接口:public interface 接口名<數據類型1,···>{}
注意:該數據類型只能是引用類型。
好處:
A:把運行時期的問題提前到了編譯期間
B:避免了強制類型轉換
C:優化了程序設計,解決了黃色警告線問題,讓程序更安全
通配符:
? extends E 向下限定,E及其子類
? super E 向上限定,E及其父類
可變參數
(1)如果我們在寫方法的時候,參數個數不明確,就應該定義可變參數。
(2)格式:
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數據類型... 變量) {}
注意:
A:該變量其實是一個數組名
B:如果一個方法有多個參數,並且有可變參數,可變參數必須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