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的實例方法和靜態方法分析


var Person=function(){}; Person.say=function(){ console.log('I am a Person,I can say.') }; Person.prototype.getName=function(name){ console.log('My name is '+name); }

以上的代碼,實際上很簡單,首先是定義了一個function,js里面像上面那樣定義一個function實際上是定義了一個類,接下來,我給你這個類添加了一個say的方法,然后接着給這個類的prototype添加了一個getName的方法,所有的類都是會有一個prototype這樣的屬性,這個屬性指向的是object,這個是屬於js原型鏈的問題,在這里我就不闡述了。好了,我現在來按照以下調用一下:

Person.say(); Person.getName('Carl');

是不是發現,第一個可以正常運行,第二個會報錯,再來看看下面的代碼:

var carl=new Person; carl.say(); carl.getName('Carl');

是不是和第一段代碼剛好相反,那么這個地方實際上我們就看出來了,say方法是’.’在類上面的,所以,它實際上是一個靜態方法,那么當然是可以直接通過類進行訪問的(這里的靜態方法都是public的),所以第一段的第一句話是不會抱錯的,而getName這個方法實際上是在prototype上面的,只有創建一個實例的情況下,才可以通過實例進行訪問。 
所以綜上所述,定義在直接用類名(這里就是方法名)’.’一個方法,那么這個實際上創建的是一個靜態方法;而用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實際上創建的是一個實例方法,實例方法是需要創建實例對象進行訪問的,所以,以上就是我想說的,js里面的靜態方法和實例方法,同樣,靜態屬性和實例屬性也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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