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用一個委托實例” 中的 “調用” 對應的是invoke,理解為 “喚出” 更恰當。它和后面的 “在一個對象上調用方法” 中的 “調用” 稍有不同,后則對應的是call。在英語的語境中,invoke 和 call 的區別在於,在執行一個所有信息都已知的方法時,用 call 比較恰當。這些信息包括要引用的類型,方法的簽名(簽名指的是返回值和參數,主要應用在重載(overload),重寫(override),覆蓋new一個方法的時候,分別要求簽名:不同,相同,相同。方法體隨便),以及方法名。但是,在需要先 “喚出” 某個東西來幫你調用一個信息不明的方法時,用 invoke 就比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