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作為一種面向對象程序語言,對象執行的操作是通過編寫類的方法實現的。類的方法是一個功能模塊,其作用是"做一件事情"。類的方法必須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方法的名稱
*方法的返回值類型
*方法的主體
語法為:
public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
//方法的主體
}
方法名一般采用駱駝命名法;方法執行后可能會返回一個結果,類型為返回值類型語法為:
return 表達式;
如果沒有返回值,則返回值類型為void;因此在編寫程序時一定要注意方法聲明中返回值類型和方法體中真正返回值的類型是否匹配。return的意思是離開方法,並將表達式的值返回給調用它的程序。
定義了方法就要拿來是使用哦,在程序中通過使用方法名稱從而執行方法中包含的語句的過程,稱為方法調用。形式一般如下:
對象名.方法名();
凡涉及類方法的調用,均使用以下兩種形式:
*同一個類中的方法,直接使用方法名調用該方法
*不同類的方法,首先創建對象,再使用"對象名.方法名()"來調用。
編寫方法、調用方法時,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現以下錯誤:
*方法返回值類型為void時方法中不能有return語句
*方法不能返回多個值
*多個方法不能互相嵌套定義
*不能在方法外部直接寫程序邏輯代碼
java中以類來組織程序,類中可以定義變量和方法,而類的方法中也可以定義變量類中定義的變量稱為類的成員變量,而方法中的稱為局部變量。其他類的方法如果要訪問成員變量必須先創建該類的對象,然后才能通過操作符"."來引用;局部變量的作用域僅僅在定義該變量的方法內。Java會給成員變量一個默認值,基本數據類型的值為0,引用類型的值為null;Java不會給局部變量初始值,必須定義賦值后使用。局部變量可以和成員變量同名,使用時局部變量有更高的優先級。
for while do-while if switch結構中定義的變量,定義域也僅僅在這些程序流控制塊內。
接下來講面向對象編程(OOP):這是一種90年代才開始流行起來的軟件編程思想,一條基本原則是計算機是由單個能夠起到子程序作用的單元或對象組合而成的,優勢在於靈活性、重用性和擴展性。類可以實現某個特定的功能。只需要知道此功能的類和它的方法名,就可以直接調用,而不用重復編碼。
java除了單行注釋和多行注釋之外,還有JavaDoc注釋,能夠從程序源代碼中抽取類、方成員等的注釋,形成一個和源代碼配套的api幫助文檔(介紹類、類方法和成員變量)。
語法規則:
*一般以/**開頭,以*/結尾
*每個注釋包含一些描述性的文本及若干個JavaDoc標簽
*JavaDoc標簽一般以@為前綴(@author作者名;@parameter參數及其意義;@return返回值)
使用MyEclipse生成JavaDoc文檔的操作方法:File->Export->選擇java菜單中JavaDoc選項,提交即可。
帶參方法:方法中某種功能的實現依賴於我們給他的初始信息,這時候在定義方法時就需要在括號中加入參數列表。語法:
<訪問修飾符>返回值類型<方法名>(<參數列表>){
//方法主體
}
訪問修飾符指能是public,protected或private;
如果方法不返回任何值,應該聲明為void;
方法名必須是合法的標識符;
參數列表是傳遞給方法的參數列表;
語法:
數據類型 參數1,數據類型 參數2,…,數據類型 參數n
調用帶參方法與調用無參方法的語法相同,但在調用帶參方法時必須傳入實際的參數的值。定義方法和調用方法時把參數分別稱為形式參數和實際參數(形參和實參)。形參的目的是定義方法需要傳入的參數個數和類型。實參是傳遞給方法處理的實際的值。
需要注意要先實例化對象,再調用方法;實參的類型,數量,順序都要與形參一一對應。
Java以類組織程序,開發一個大型的工程可能需要編寫成百上千個類,很容易出現重名而產生錯誤,包的出現就是為了避免重名的問題。
*包允許將類組合成較小的單元,易於找到和使用相應的類文件。
*防止命名沖突:Java中只有不同包中的類才能重名。
*包允許在更廣的范圍內保護類,數據和方法,可以在包內定義類。包外的代碼有可能不能訪問該類。
使用package命令生成包。
*包的名稱通常由小寫字母組成,不能以圓點開頭結尾。
*包通常使用組織的網絡域名的逆序。
*包命名后部:部門名+項目名。
使用import命令導入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