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以前被稱為值對象(VO,value object),作用僅在於在應用程序的各個子系統間傳輸數據,在表現層展示。與POJO對應一個數據庫實體不同,DTO並不對應一個實體,可能僅存儲實體的部分屬性或加入符合傳輸需求的其他的屬性。
DAO(data access object):數據訪問對象。提供訪問數據庫的抽象接口,或者持久化機制,而不暴露數據庫的內部詳細信息。DAO提供從程序調用到持久層的匹配。
DTO即數據傳輸對象。之前不明白有些框架中為什么要專門定義DTO來綁定表現層中的數據,為什么不能直接用實體模型呢,有了DTO同時還要維護DTO與Model之間的映射關系,多麻煩。
摘兩個比較有意義的段落。
表現層與應用層之間是通過數據傳輸對象(DTO)進行交互的,數據傳輸對象是沒有行為的POCO對象,它 的目的只是為了對領域對象進行數據封裝,實現層與層之間的數據傳遞。為何不能直接將領域對象用於 數據傳遞?因為領域對象更注重領域,而DTO更注重數據。不僅如此,由於“富領域模型”的特點,這樣 做會直接將領域對象的行為暴露給表現層。
需要了解的是,數據傳輸對象DTO本身並不是業務對象。數據傳輸對象是根據UI的需求進行設計的,而不 是根據領域對象進行設計的。比如,Customer領域對象可能會包含一些諸如FirstName, LastName, Email, Address等信息。但如果UI上不打算顯示Address的信息,那么CustomerDTO中也無需包含這個 Address的數據
簡單來說Model面向業務,我們是通過業務來定義Model的。而DTO是面向界面UI,是通過UI的需求來定義的。通過DTO我們實現了表現層與Model之間的解耦,表現層不引用Model,如果開發過程中我們的模型改變了,而界面沒變,我們就只需要改Model而不需要去改表現層中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