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學習python,純粹是自己的興趣愛好,然而並沒有系統地看python編程書籍,覺得上面描述過於繁瑣,在網站找了一些學習的網站,發現廖雪峰老師的網站上面的學習資源很不錯,而且言簡意賅,提取了一些python中的重要的語法和案例。重要的是可以在線測試python的運行代碼,缺點就是沒有系統的看python的書籍,不能及時的將知識的碎片化聯系在一起,這也是看書與不看書的區別。尤其是在python類與實例的方法的調用中覺得雲里霧里,思考之后將自己的想法記錄下,一來加深自己理解,鞏固自己記憶,而來幫助一些想要學習python的朋友理解這門抽象的語言,理解不當之處,希望大家給予指正,謝謝。
1、python中的類與實例
先定義一個類
class Student(object):
初始化,將一些必要屬性綁定到Student類中
def __init__(self, name, score): self.name = name self.score = score
在內部定義一個函數,實現對傳入實例的屬性操作,將數據進行封裝在內部,這些封裝的數據本身適合類進行關聯的,稱之為類的方法。
def print_score(self): print('%s: %s' % (self.name, self.score))
2、對實例擁有的屬性與方法的調用
傳入一個實例
bart = Student('Bart Simpson', 59)
對屬性的調用
>>> bart.name 'Bart Simpson'
對方法的調用
>>> bart.print_score()
Bart Simpson: 59
都沒有問題,以下來理解python中實例中屬性與方法的綁定
3、python中實例屬性與方法綁定
先定義一個類
class Student(object): pass
傳入一個實例
s = Student()
動態給實例綁定一個屬性
s.name = 'Michael'
接下來給實例綁定方法
先定義一個函數
def set_age(self, age): # 定義一個函數作為實例方法 self.age = age
對實例的方法綁定
from types import MethodType s.set_age = MethodType(set_age, s) # 給實例綁定一個方法 s.set_age(25) # 調用實例方法 >>> s.age # 測試結果 25
對類的方法綁定
def set_score(self, score):#定義一個函數作為類的方法 self.score = score Student.set_score = set_score#綁定方法
廖老師在后面補充了一句:set_score方法可以直接定義在class中,但動態綁定允許我們在程序運行的過程中動態給class加上功能,這在靜態語言中很難實現。
我理解的意思是,一般的對於定義一個類,會在類進行初始化的時候進行屬性的綁定,傳入實例的時候直接傳入帶參數的實例,通過內部定義的一些方法,就直接可以對實例的屬性和實例繼承於類的方法進行數據操作,引用,例如xxx.name xxx.print_name的形式。但是如果定義的類沒有初始化,基於python語言良好的動態綁定的屬性,我們可以對傳入的實例進行實例和方法的綁定,對屬性的綁定比較簡單,對方法的綁定需要通過from types import MethodType 的形式,(其他的形式暫時還不知道),告訴解釋器s.set_age的方法操作是將set_age函數綁定s 即 s.set_age = MethodType(set_age, s) ,這樣python就知道怎樣執行s的set_age方法。但是這樣綁定方法只能對類中的綁定的方法實例起效,要想對類中所有實例生效需要動態的對類進行方法的綁定。就像我們上面看到的一樣。綁定之后,接下來就直接可以類似於xxx.name xxx.print_name 的形式進行調用了。
對於方法是否能夠直接調用,在於定義的函數是否在類中的定義還是基於函數的定義,對於不在類中定義的函數,實現對實例的方法操作就需要進行動態的綁定,或者對實例所屬的類進行方法綁定;而在類中定義的函數即方法,在實例中可以直接進行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