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教程(二),CSS入門(一)選擇器


這是我的第二篇博客,H5教程CSS入門,適合剛開始學習H5的新手,讓我們共同進步。

1.  CSS簡介

1.1  CSS是什么?

  CSS稱為樣式層疊表,是用於增強或控制網頁樣式,並允許將樣式信息與網頁內容分離的一種標記性語言。

1.2  我們為什么要使用CSS?

  1.為了方便樣式的復用,方便網站后期維護。

  2.為了達到頁面的精准控制,實現精美復雜的頁面。

簡單點說,CSS就是為了讓你的網頁更加好看。前面學的HTML相當於你買了一個毛坯房,雖然結構有了,但是實在是太難看了,不能住人,所以你就需要CSS來給你裝修一下。

2.CSS基本語法

2.1   CSS的三種鏈接方式

<div style="all: inherit;"></div>

 

2.1.1行內樣式表

  1.將CSS樣式與HTML代碼,完全糅雜在一起,不符合W3C關於"內容與表現分離"的基本規范,不利於后期維護。
  2.優先級最高,但是不推薦使用。

2.1.2內部樣式表

    <style type="text/css"></style>

 

  1.一定程度的將CSS樣式與HTML代碼分離,但是分離不夠徹底,無法實現樣式復用。
  2.優先級低於行內樣式表。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02.應用CSS的三種方法.css"/>

 

2.1.3外部樣式表

  1.實現了CSS樣式與HTML代碼的徹底的分離,符合W3C的規范,方便樣式復用與維護。
  2.優先級低於內部樣式表。
  3.以后開發推薦使用。

2.1.4擴展閱讀(導入外部樣式表的另一種方式)

<style type="text/css">
            @import url("02.");
        </style>

【兩種導入方法的區別】
  1.link標簽是標准的HTML標簽,而import不是。
  2.link可以連接各種樣式的文件,而import只能導入CSS文件。
  3.link使用的是鏈接的方式,相當於HTML與CSS文件的橋梁。
    import使用的是導入的方式,會在文檔加載時,將CSS的代碼導入到HTML中。
  4.link在網頁邊加載的時候邊鏈接CSS文件,而import會在網頁完全加載之后,在導入CSS文件。

2.2CSS常用選擇器

2.2.1標簽選擇器

  1.寫法:HTML標簽名{樣式屬性:樣式屬性值;--}
  2.作用選中頁面中所有對應的標簽。

 

2.2.2類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名稱{}
    調用:在需要修改樣式的標簽上,使用class="選擇器名稱",調用對應選擇器。
  2.作用:修改所有調用選擇器的標簽。
  3.優先級高於標簽選擇器。

2.2.3ID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名稱{}
    調用:在需要修改樣式的標簽上,使用id="選擇器名稱",調用對應選擇器。
  2.ID是唯一的,同一頁面只能有一個ID
  3.優先級大於class選擇器。

2.2.4通用選擇器

  1.寫法:*{}
  2.作用:選中頁面中所有標簽。
  3.優先級最低。

2.2.5后代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1 選擇器2 選擇器3...{}(中間加空格)
    例子:div .li{}需滿足,div里面的class="li" 的元素。可以是子代,也可以是后代。

2.2.6子代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1>選擇器2>選擇器3...{}(大於號隔開)
    例如:div>ul{}則ul必須是div的直接子代。
  2.優先級:近者優先,越精確越優先。

2.2.7交集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1選擇器2...{}(中間什么都不寫)
    例如:.li#li{}元素必須同時具備class="li",id="li"才能生效。

2.2.8並集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1,選擇器2...{}(用逗號隔開)
    例如:.li,#li{}元素只要具備class="li"或者id="li"就能生效。

2.2.9偽類選擇器

  1.寫法:選擇器名稱:偽類狀態{}
  2.常用偽類狀態
    link:未訪問狀態
    visited:已訪問狀態
    hover:鼠標之上狀態
    actived:激活選定狀態
    focus:獲得焦點(input常用)
  3.超鏈接多種偽類共存時順序:
    link(visited)hover actived
  4.使兩個控件同時對鼠標事件做出反應的寫法:
  共同父容器選擇器:偽類狀態 控件選擇器{
                      對應控件事件}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CSS常用選擇器</title>
        
        <!--頁面中插入CSS的寫法,需使用style標簽包裹。type="text/css"-->
        <style type="text/css">
            
        
            
            
            li{
                color: red;
            }
            /*【標簽選擇器】
             * 1.寫法:HTML標簽名{樣式屬性:樣式屬性值;--}
             * 2.作用選中頁面中所有對應的標簽。*/
            .li{
                color: orange;
            }
            /*【類選擇器】
             * 1.寫法:.選擇器名稱{}
             *         調用:在需要修改樣式的標簽上,使用class="選擇器名稱",調用對應選擇器。
             * 2.作用:修改所有調用選擇器的標簽。
             * 3.優先級高於標簽選擇器。*/
            #li{
                color: yellow;
            }
            /** 【ID選擇器】
             * 1.寫法:#選擇器名稱{}
             *         調用:在需要修改樣式的標簽上,使用id="選擇器名稱",調用對應選擇器。
             * 2.ID是唯一的,同一頁面只能有一個ID
             * 3.優先級大於class選擇器。*/
            *{
                font-size: 20px;
                background-color: aqua;
            }
            /*【通用選擇器】
             * 1.寫法:*{}
             * 2.作用:選中頁面中所有標簽。
             * 3.優先級最低。*/
            div li{
                color: green;
            }
            /*【后代選擇器】
             * 1.寫法:選擇器1 選擇器2 選擇器3...{}
             *             例子:div .li{}需滿足,div里面的class="li" 的元素。可以是子代,也可以是后代。
             * 【子代選擇器】
             * 1.寫法:選擇器1>選擇器2>選擇器3...{}
             *         例如:div>ul{}則ul必須是div的直接子代。
             * 2.優先級:近者優先,越精確越優先。
             * 【偽類選擇器】
             * 
             * 
             * */
            .li#li{
                
                color: blue;
            }
            .li,#li{
                color: darkviolet;
            }
            a:link{
                color: black;
            }
            a:visited{
                color: blue;
            }
            a:hover{
                color: red;
            }
            a:active{
                color: yellow;
            }
            input:hover{
                color: red;
            }
            input:active{
                color: blue;
            }
            input:focus{
                color: yellow;
            }
            
        </style>
    </head>
    <body>
        <div>
            <ul>
                <li class="li" id="li">列表第一項</li>
                <li>列表第二項</li>
                <li class="li">列表第三項</li>
                <li id="li">列表第四項</li>
            </ul>
        </div>
            <ul>
                <li class="li">列表第一項</li>
                <li>列表第二項</li>
                <li class="li">列表第三項</li>
                <li id="li">列表第四項</li>
            </ul>
            <a href="03.CSS常用文本屬性.html" target="_blank"> This is a chaolianjie</a>
            <input type="text" name="text" id="text" />
    </body>
</html>

 

【擴展閱讀】

2.2.1選擇器的優先級
   1.第一原則:近者優先,最內層選擇器要大於外層。
    例如: div ul li>div #ul li在ul 內層,所以li標簽選擇器能覆蓋#ul id選擇器
  2.當作用在同一層時,ID選擇器>class選擇器>標簽選擇器。
    例如:div #li>div .li>div li。只要最后一個選擇器都作用與li 那么無論之前有多少嵌套,均沒有選擇關系。
  3.當作用於同一層,而且最后一層為同等選擇器
    例如:div ul li>div li作用范圍選的更精准,則優先級更高。
  4.當優先級完全相同時,寫在后面的選擇器會覆蓋選在后面的選擇器。

2.2.2選擇器的命名規范

1.只能使用字母數字下划線。
2.開頭不能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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