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abstract)的使用
當父類的某些方法不確定時,可以用abstract關鍵字來修飾該方法[抽象方法],用abstract來修飾該類[抽象類]。
我們都知道,父類是將子類所共同擁有的屬性和方法進行抽取,這些屬性和方法中,有的是已經明確實現了的,有的還無法確定,那么我們就可以將其定義成抽象,在后日子類進行重用,進行具體化。這樣,抽象類也就誕生了。
例如,定義了“動物”父類,其中“動物名稱”和“動物年齡”屬性已經明確了,但是“動物叫”的方法沒有明確,此時就可以將“動物叫”定義為抽象方法。
所以,抽象類是為了把相同的但不確定的東西的提取出來,為了以后的重用。定義成抽象類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子類中實現抽象類。
package javastudy; public class AbstractDemo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TODO Auto-generated method stub } } // 這就是一個抽象類 abstract class Animal { String name; int age; // 動物會叫 public abstract void cry(); // 不確定動物怎么叫的。定義成抽象方法,來解決父類方法的不確定性。抽象方法在父類中不能實現,所以沒有函數體。但在后續在繼承時,要具體實現此方法。 } // 抽象類可以被繼承 // 當繼承的父類是抽象類時,需要將抽象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全部實現。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 實現父類的cry抽象方法 public void cry() { System.out.println("貓叫:"); } }
二、用abstract修飾的類,即抽象類;用abstract修飾的方法,即抽象方法。
三、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主體。格式如下:
abstract void xxx();
四、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因為抽象類中方法未具體化,這是一種不完整的類,所以直接實例化也就沒有意義了。
五、抽象類中不一定要包含abstrace方法。也就是了,抽象中可以沒有abstract方法。
六、一旦類中包含了abstract方法,那類該類必須聲明為abstract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