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獲取?
make up (for): 彌補, 補償, her beaty cannot make up for her stu'pidity.
five Basic laws of human stupidity -- cipolla
- 自始至終, 每個人都無可避免地低估周圍愚昧者(愚蠢者)的數量
- 一個人是否愚蠢的概念跟人的其他特性無關
- 愚蠢者在自己並不獲利的情況下, 給他人帶來傷害和損失
- 不愚昧者總是低估愚昧者的危害程度. 他們總是忘記, 在任何時候 場合 條件下, 同愚昧者打交道和建立關系 必定是 一個帶來 傷害和損失的 錯誤
- 愚昧者最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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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html 中的 一些標簽 元素的 細節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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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html中, 有三種特殊的屬性, 屬性名稱和屬性值是一樣的: checked="checked", disabled="disabled" selected="sel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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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標簽元素 沒有enabled屬性, 只有disabled屬性, 要enable, 就設置 disabled="enabled". 但是在jquery的 篩選 選擇器中, 就有 :enabled和 :disabled 兩種篩選器.
關於disabled的取值, 參考:http://tjuking.iteye.com/blog/1397821,
兩種情況元素處於啟用狀態: disabled=false, 或者根本就不寫, 取默認的"啟用"狀態
禁用: disabled=true, "enabled", "其他任何字符串, 包括空格字符" 都將處於禁用狀態. -
只有form表單中的input button, select中的option 才有disabled 屬性, 或者說, **只有這三種標簽才有diabled 才有意義, 這個值表示這些元素 變得 不可交互! ** 其他元素, 如p, div都不具有 disabled屬性, 即使設置了 disabled屬性 , 都不生效, 同樣會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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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html元素, 是單標簽元素, 有些元素是多標簽元素, 這樣的元素主要有幾個, (並不只是一個):
如 table>tr>td, ul>li, 因此, select標簽也是多標簽元素, 由select標簽, 其下用 option來說明 select的選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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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ut和 :input選擇器的區別?
- 如果是$("input"), 則只是返回 input標簽元素的 集合
- 但是,如果是$(":input"), 則會返回 幾乎所有的 form表單下的元素, 包括:input元素,select, textarea, 和 button元素
- 實際上, 表單form下的子元素, 也就只有這四種: input, select, textarea, 和bu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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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javascript獲取textarea的值會自動轉變標簽實體?怎樣將textarea中的標簽去掉, 只顯示文本?
使用js的方法是:
var txt = $("#textarea").text();
$("textarea").val(txt);
// 在任何一種語言中, 如js, php中等, 如果不加引號的 **字符序列**, 首先都會 當作是 "變量名" 來解析, 然后 才會當作 字符串來解析!!
html的實體, 可以用 實體名稱/ 實體編號 來表示:都是由 3個部分組成: & - 實體名稱-分號; 或者:&- #實體編號- 分號;
如: 小於符號: 使用 < 或者 <
實體名稱容易記憶, 但是不被 所有的瀏覽器支持, 實體編號被所有 的瀏覽器支持, 但是 不易記憶.
js會自動將 textarea中的所有 特殊字符, 如<, >, &,, 引號等轉換成html entity. Yong alert顯示的都是 轉換后的 html實體!!
js轉換html的函數, 包括將html編碼和解碼. 由於html一般被作為專有名詞, 所以, 函數名中的html 好像很多 時候 用的是大寫 的HTML, 如 HTMLEncode(str), HTMLDecode(str)...
js轉換html的參考: http://www.cnblogs.com/guowei1027/archive/2009/12/14/1623501.html
function HTMLDecode(str){
var s = "";
if (str.length == 0) return ""; // 這里note, 判斷相等用==
s = str.replace(/</g, '<');
s = str.replace(/>/g, '>');
}
冒號選擇器是一種獨立的選擇器,是可以獨立存在的, 可以用在另一個選擇器的后面, 但是, 並不是一定要用在 另一個元素選擇器的后面.
在is()函數中的參數類型: 可以是選擇器表達式expr, jquery對象, dom元素和函數. 其中的expr就是選擇器表達式, 是指jquery在選擇對象時, 不要$的那部分字符串. 而jquery對象則是使用$符號來選擇的obj, dom元素則是通過jquery對象按數組的方式獲得的element: $("selector")[0], 如果is的參數是一個 function函數, var a_boolean_var = $(this).is(function(index){ return 一個等於false或true的表達式}); 則將返回
jquer中, length和size()的區別?
traverse: 兩種意思: 穿越, 橫穿; (橫貫....橫插一杠子 引申為): 反對.
jquery中的 traversing 表示:"遍歷, 依次查詢, 依次循環..."
關於查看jquery的 函數的 api原型, 網址是: api.jquery.com
**在上面的網址中, 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每個函數 的參數說明, 函數 的解釋說明等, 同時還可以看到哪些函數 被 deprecated 被建議廢止了...
size: function(){ return this.length; }.
所以 size()方法 跟length屬性 在返回值上完全是一樣的, 只是: size是實例對象的 方法, 要通過 jquery對象來引用, 而length是屬性...
網上摘抄的:
size()是jQuery提供的函數,而length是屬性(不帶括號)。
jQuery提供的源代碼是這樣的:
size: function() {
return this.length;
}
其實也就是說,在jQuery中使用size(),和length獲取沒有的值是一樣的,不會有差別。
一定要說差別,size()是操作對象實例的方法,定義在jQuery中,只能在jQuery下使用;
length是屬性,定義在dom和javascript中,不使用jQuery也可以使用。
兩者在效率上有非常細微的差異,size()因為多了一個函數調用,會慢一點(差異小於百萬分之一秒),但因為是DOM對象的專屬操作,防止了javascript過於靈活造成的歧義,因此在jQuery下,推薦使用size()來獲取對象大小和進行語句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