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道題挺有意思,或許是違反大家的基本常識的,這里大概描述下
如果你工作的地方記為C,從工作到餐廳A的距離記為a(直線),在這條直線上還有一家餐廳B,從餐廳A到餐廳B的距離記為b,那么當你去吃飯走到半路(還沒到餐廳),突然接到通知開會,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吃完飯,然后返回公司,假設走路速度一定,吃飯時間一定,該選擇哪家餐廳?
很多人初以為選擇當前走的位置離餐廳最近的那家,其實不是。這里可以做一個小分析,假設你目前的位置距離辦公室為x,那么\(0<x<(a+b)\),那么對x分類討論,如果還沒走到餐廳A,那么從該位置選擇餐廳A吃完並回去的距離為a-x+a,選擇餐廳B的距離為a-x+b+a+b,顯然這時候必須應該選擇餐廳A,且距離為2a-x。
如果x超過了餐廳A,那么同樣再次選擇去餐廳A吃飯的距離為x-a+a,選擇餐廳B的距離為a+b-x+a+b,這時候不太好比較,但是\(0<x<(a+b)\),那么\(0<2x<2(a+b)\),即餐廳B的距離>餐廳A的距離,因此依然選擇餐廳A,且距離為x
那么總結下,無論你在哪個位置,選擇的餐廳依然是離公司最近的那家,餐廳A,而這個分段函數的最小值剛好為a,總距離為2a。
初中數學,但是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這個經驗,可見數學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