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函數:
Objective-C是一門面向對象的語言,我們在Objective-C中定義一個類時,總要提供一個初始化方法,一般大家都是這樣寫的:
- (id)init { //調用父類方法,實例一個本類,涉及runtime,防止沖突,可以在構造方法里初始化一些數據等 self = [super init]; if (self) { self.name = @"xxx"; } return self; } - (id)initWithString:(NSString *)aString { [self init]; self.name = aString; } - (id)initWithImage:(UIImage *)aImage { [self init]; self.image = aImage; }
這樣一段簡單的代碼,卻有很多可以思考的問題:
1、為什么要通過[super init]來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父類的初始化方法里又執行了什么東西?
首先,我們知道對象繼承的概念,一個子類從父類繼承,那么也要實現父類的所有功能,這就是is-a的關系,比如說狗是哺乳動物,那么狗必定具有哺乳動物的特征和功能。所以在子類的初始化方法中,必須首先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以實現父類相關資源的初始化。例如我們在初始化狗這一對象時,必須先初始化哺乳動物這一對象,並把結果賦予狗,以使狗滿足屬於哺乳動物這一特征。
典型的,在iOS下,所有的類都繼承於NSObject,而NSObject的init方法很簡單,就是return self。當父類的初始化完成之后,即self不為nil的情況下,就可以開始做子類的初始化了。
在面向對象編程中,如果編寫一個類而沒有包含構造函數,這個類仍能編譯並且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如果類沒有提供顯式的構造函數,編譯器會提供一個默認的構造函數給你。除了創建對象本身,默認構造函數的唯一工作就是調用其超類的構造函數。在很多情況下,這個超類是語言框架的一部分,如java中的 Object類,objective-c 中的NSObject類。
不論是何種情況,在類中至少包含一個構造函數是一種很好的編程實踐,如果類中有屬性,好的實踐往往是初始化這些屬性。
析構函數
析構函數dealloc,對象從內存中銷毀前夕調用的函數
- (void)dealloc { //析構函數是在對象完全銷毀的時候自動調用 //對象銷毀的時候調用 計數器 retainCount = 0 //dealloc 不可以人為調用 //在dealloc里清除成員變量,代理,監聽等 self.color = nil; self.linePoints = nil; [super deall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