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理解class的意思。class應該理解為一種類型,象int,char一樣,是用戶自定義的類型。用這個類型可以來聲明一個變量,比如int x, myclass my等等。這樣就像變量x具有int類型一樣,變量my具有myclass類型。理解了這個,就好解釋this了,my里的this 就是指向my的指針。如果還有一個變量myclass mz,mz的this就是指向mz的指針。 這樣就很容易理解this 的類型應該是myclass *,而對其的解引用*this就應該是一個myclass類型的變量。
通常在class定義時要用到類型變量自身時,因為這時候還不知道變量名(為了通用也不可能固定實際的變量名),就用this這樣的指針來使用變量自身。
#include<iostream.h> class Point { int x, y; public: Point(int a, int b) { x=a; y=b;} Void MovePoint( int a, int b){ x+=a; y+=b;} Void print(){ cout<<"x="<<x<<"y="<<y<<endl;} }; void main( ) { Point point1( 10,10); point1.MovePoint(2,2); point1.print( ); }
MovePoint函數的原型應該是 void MovePoint( Point *this, int a, int b);第一個參數是指向該類對象的一個指針,我們在定義成員函數時沒看見是因為這個參數在類中是隱含的。這樣point1的地址傳遞給了this,所以在MovePoint函數中便顯式的寫成:
void MovePoint(int a, int b) { this->x +=a; this-> y+= b;}
即可以知道,point1調用該函數后,也就是point1的數據成員被調用並更新了值。
即該函數過程可寫成 point1.x+= a; point1. y + = b;
你可以看見桌子、椅子、地板等,
但是房子你是看不到全貌了。
你可以看到它的成員函數、成員變量,
但是實例本身呢?
this是一個指針,它時時刻刻指向你這個實例本身。
this指針基礎介紹
=================this指針的由來====================
一個學生可以有多本書一樣,而這些書都是屬於這個同學的;同理,如果有很多個同學在一起,那么為了確定他們的書不要拿混淆了,最好的辦法我想應該就是每個同學都在自己的書上寫上名字,這樣肯定就不會拿錯了。
同理,一個對象的多個成員就可看作是這個對象所擁有的書;而在很多個對象中間,我們為了證明某個成員是自己的成員,而不是其他對象的成員,我們同樣需要給這些成員取上名字。在C++中,我們利用this指針幫助對象做到這一點,this指針記錄每個對象的內存地址,然后通過運算符->訪問該對象的成員。
=================this指針作用示例====================
二話不說!我們通過一個程序來體現this指針的實際用處: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int get() const{return i;} void set(int x){this->i=x;cout<<"this指針保存的內存地址為:"<<this<<endl;} private: int i; }; int main() { A a; a.set(9); cout<<"對象a所在的內存地址為:"<<&a<<endl; cout<<"對象a所保存的值為:"<<a.get()<<endl; cout<<endl; A b; b.set(999); cout<<"對象b所在的內存地址為:"<<&b<<endl; cout<<"對象b所保存的值為:"<<b.get()<<endl; return 0; }
這個程序的輸出如下:
通過這個輸出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對象a的內存地址和this指針的一模一樣(都是0017F7E8);而當運行到對象b的時候,它的內存地址又和它所對應的this指針指向的內存地址一模一樣了(都是0017F7DC)。這就說明了this指針變量記錄的是當前對象的內存地址,即this指針指向當前的對象!
在程序的第8行,我們就用了this指針的這個屬性,即:this->i=x;這句話就表示把x的值賦值給當前的對象的私有成員函數i。
=================總結====================
通過上面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this指針最大的作用就是它保存了當前對象的地址,並且應用指針的形式指向了當前的對象。這種好處我們將會在另外一篇博文中看到.......
轉自:http://www.cnblogs.com/uniqueliu/archive/2011/09/24/2189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