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下rm命令使用詳解---linux刪除文件或目錄命令
用戶可以用rm命令刪除不需要的文件。該命令的功能為刪除一個目錄中的一個或多個文件或目錄,它也可以將某個目錄及其下的所有文件及子目錄均刪除。對於鏈接文件,只是斷開了鏈接,原文件保持不變。
rm命令的一般形式為:rm [選項]... 目錄... 刪除指定的<文件>(即解除鏈接)。
-d --directory 刪除可能仍有數據的目錄 (只限超級用戶)
-f --force 略過不存在的文件,不顯示任何信息,強制刪除
-i --interactive 進行任何刪除操作前必須先確認
-r/R --recursive 同時刪除該目錄下的所有目錄層
-v --verbose 詳細顯示進行的步驟
--help 顯示此幫助信息並離開
--version 顯示版本信息並離開
PS1:最好用的帶參命令是rm -rf <filename>,確定好了要刪除的話,改命令不管是文件夾還是文件都會直接強制刪除。
PS2:rm同時刪除多個文件命令:rm <filename1> <filename2>
要刪除第一個字符為‘-’的文件 (例如‘-foo’),請使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
rm -- -foo
rm ./-foo
請注意,如果使用 rm 來刪除文件,通常仍可以將該文件恢復原狀。如果想保證
該文件的內容無法還原,請考慮使用 shred。
范例:
刪除所有rb語言程序檔;刪除前逐一詢問確認 :
rm -i *.rb
將 Finished 子目錄及子目錄中所有檔案刪除 :
rm -r Finished
將 Finished 子目錄及子目錄中所有檔案刪除,並且不用--確認 :
rm -rf Fin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