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p之類,對象(二)繼承性,static靜態的,const常量


三大特性 之二 繼承性:

1.概念:如果一個類有子類,那么該子類會繼承父類的一切東西,但私有成員訪問不到。

2.在定義子類時需要加關鍵字:extends

class Text extends Info

{

}

3.特點:單繼承。一個類只能有一個父類(類似於一個兒子只能有一個父親),一個父類可以有多個子類(父親可以有多個兒子)

4.如果父類中有構造函數,子類在實例化的時候要按照父類構造函數的標准來實現

 class Info

{

  public $code;

  public $name;

  public $sex;

  function __construct($s)

  {

    $this->sex=$s;

  }

}

class Text etends Info

{

}

$t=new Text();

$t->$code="p001";

5.子類與父類中有相同的方法(function),在子類中可以直接寫相同的方法,叫做子類的重寫。父類中的方法會被覆蓋,只顯示子類中的

若也想保存父類的方法不被覆蓋,可加關鍵字"parent::",parent只能在子類中使用。

6.final 關鍵字:用來修飾類,代表該類是最終類。最終類不能被繼承。

 

static 靜態成員:

1.類里面的普通成員是屬於對象的,不是屬於類的,在調用時是用對象來調用。

什么叫靜態成員,靜態成員是屬於類的,不是屬於每個對象的

2.定義靜態成員用關鍵字static修飾 :public static $class

3.訪問靜態成員用雙冒號:Info::$class="0305";

4.定義靜態方法:static function Text()

        {

        }

調用靜態方法: Info::Text();

5.靜態方法里無法調用普通成員,可使用self調用靜態成員。self代表該類,$this代表該對象。

static function Text()

{

  echo self::$class;

}

6.普通方法里可以調用靜態成員

function Say()

{

  echo self::$class;

}

 

 

定義常量:const

class Info

{

  const π=3.1415926;

}

將類里面經常用到的東西定義為常量,方便使用,只在類里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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