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mooc.com/code/3402
jQuery的核心理念是Write less,Do more(寫的更少,做的更多),那么鏈式方法的設計與這個核心理念不謀而合。那么從深層次考慮這種設計其實就是一種Internal DSL。
DSL是指Domain Specific Language,也就是用於描述和解決特定領域問題的語言。
我們看一段鏈式代碼:
$('input[type="button"]')
.eq(0).click(function() {
alert('點擊我!');
}).end().eq(1)
.click(function() {
$('input[type="button"]:eq(0)').trigger('click');
}).end().eq(2)
.toggle(function() {
$('.aa').hide('slow');
}, function() {
$('.aa').show('slow');
});
看這個代碼的結構,我們或多或少都能猜到其含義:
☑ 找出type類型為button的input元素
☑ 找到第一個按鈕,並綁定click事件處理函數
☑ 返回所有按鈕,再找到第二個
☑ 為第二個按鈕綁定click事件處理函數
☑ 為第三個按鈕綁定toggle事件處理函數
那么可見jQuery的Internal DSL形式帶來的好處——編寫代碼時,讓代碼更貼近作者的思維模式;閱讀代碼時,讓讀者更容易理解代碼的含義;應用DSL可以有效的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縮小了實現模型和領域模型的距離,提高了實現的可讀性)和靈活性,並且提供開發的效率。
jQuery的這種管道風格的DSL鏈式代碼,總的來說:
☑ 節約JS代碼;
☑ 所返回的都是同一個對象,可以提高代碼的效率。
通過簡單擴展原型方法並通過return this的形式來實現跨瀏覽器的鏈式調用。利用JS下的簡單工廠方法模式,來將所有對於同一個DOM對象的操作指定同一個實例。
這個原理就超簡單了,如下代碼:
aQuery().init().name()
分解:
a = aQuery(); a.init() a.name()
把代碼分解一下,很明顯實現鏈式的基本條件就是要實例對象先創建好,調用自己的方法。
aQuery.prototype = {
init: function() {
return this;
},
name: function() {
return this
}
}
所以我們如果需要鏈式的處理,只需要在方法內部方法當前的這個實例對象this就可以了,因為返回當前實例的this,從而又可以訪問自己的原型了,這樣的就節省代碼量,提高代碼的效率,代碼看起來更優雅。但是這種方法有一個問題是:所有對象的方法返回的都是對象本身,也就是說沒有返回值,所以這種方法不一定在任何環境下都適合。
雖然Javascript是無阻塞語言,但是他並不是沒阻塞,而是不能阻塞,所以他需要通過事件來驅動,異步來完成一些本需要阻塞進程的操作,這樣處理只是同步鏈式,除了同步鏈式還有異步鏈式,異步鏈式jQuery從1.5開始就引入了Promise,jQuery.Deferred后期再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