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uery 對於大家而言並不陌生,因此關於它是什么以及它的作用,在這里我就不多言了,而本篇文章的目的是想通過對源碼簡單的分析來討論 jQuery 的內部架構設計,以及 jQuery 是如何利用JavaScript 中的高級特性來構建如此偉大的 JavaScript 庫。
初識 jQuery
從核心功能來看,jQuery 僅僅做了一件簡單而又平凡的事:查詢。它的語法如此簡潔明了,以致於很多人在不知道javascript是什么的時候就已經會用jQuery了,用一個詞形容就是:大道至簡。 從設計層面來看,我們可以將jQuery提供方法分為兩大類:靜態方法和實例方法。靜態方法就是直接通過$訪問的方法,這些方法一般不對dom元素操作,而是提供了一些常用的工具,比如ajax請求、以及對字符串的一些常用操作,除此之外,jQuery還提供了對自身的擴展機制,你可以通過extend方法來編寫你需要的組件。而實例方法和靜態方法不一樣,它是用來對jQuery查詢的DOM元素進行操作,jQuery 執行$()會構建一個 jQuery 對象,這個對象以數組的方法存儲查詢出的所有DOM元素,然后在這個對象的原型鏈上實現了對這些 DOM 操作的方法,比如 each()方法就是用來遍歷每一個DOM元素的。你可能會注意到,我剛說這個對象“以數組的方式”存儲,那就是說,jQuery構建的這個對象不是數組,那這個對象到底是什么? 其實這個對象就是 jQuery 的核心,也被稱作“jQuery對象”。因此,本文的重點就是對 jQuery 對象進行分析和討論。
jQuery 對象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這樣使用 jQuery:
$('div').each(function(index){ //this ... });
$('div')執行完后回返回一個jQuery對象,each()方法是對這個對象中的DOM元素進行遍歷,我們先看看$('div')的執行過程(本文源碼摘自jQuery 3.0):
jQuery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 return new jQuery.fn.init(selector, context); }
這個方法就是$('div')的入口方法,$是jQuery的簡寫,就相當於jQuery('div') ,可以看出,這個方法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返回jQuery.fn.init()函數的實例對象,那jQuery.fn.init 又是什么呢,我們再看下面的代碼:
init = jQuery.fn.init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root) {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jQuery.fn.init和init引用了同一個方法,這個方法根據selector查詢出符合條件的DOM元素,並返回,可你會發現,返回的是this,這個this是什么呢?我們待會分析,先看下面的這句話: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呢,這句話是讓 init 方法的 prototype 對象指向了 jQuery.fn 對象,那 jQuery.fn 又是什么鬼? 我們繼續看代碼:
jQuery.fn = jQuery.prototype = { // The current version of jQuery being used jquery: version, constructor: jQuery, // The default length of a jQuery object is 0 length: 0, // Execute a callback for every element in the matched set. each: function(callback) { return jQuery.each(this, callback); }, splice: arr.splice };
為了節省篇幅,我省略了其中一些代碼,從這里可以看出,jQuery.fn 其實就是 jQuery 的原型對象,這個原型對象中定義了一些對this對象進行操作的方法。到這里,你是不是感覺到有點繞,不要着急,我們來梳理一下思路:jQuery首先定義了一個init方法,然后在 init 的原型對象 prototype上定義了一系列操作方法。最后將init方法的實例對象返回。所以上面的過程可以簡化如下(偽代碼表示):
var init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root) {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 length:0, each:function(callback) { //... }, splice:[].splice } jQuery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root) { return new init(selector, context, root); }
那么問題來了,jQuery.fn 中的方法為什么不直接定義在 init 的prototype上,而要定義在 jQuery 的原型對象上?
其實,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 jQuery 的查詢效率,如果直接定義在 init 的 prototype 對象上,那么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在內存中創建這樣一個龐大的prototype對象,而如果把這個對象定義在jQuery的prototype上,在jQuery加載時,這個對象就會被初始化並一直存在於內存中,以后每次執行 $() 時,只需要將init中的prototype指向這個對象就可以了,而不用每次都去創建一遍相同的對象。
我們再來看看 init 函數中返回的 this 到底是什么,我在之前的博客中講過,函數中的 this 總是指向運行期的調用者,那 init 的調用者是誰呢?在上面代碼中似乎找不到調用者,這時我們就需要深入的理解new運算符的運行機制了,借用我之前在博客中對new運算符的描述,我們對 new init() 的執行過程進行如下分解:
new init(selector, context, root) = { var obj = {}; obj.__proto__ = init.prototype; var result = init.call(obj, selector, context, root); return typeof result === 'object' ? result : obj; }
如果對new的運行機制不理解的請參考博文:深入理解 new 操作符
從上述分解過程可以看出,JavaScript 在通過 new 來創建一個實例對象的時候,會先創建了一個普通對象 obj,然后將 obj 的內部屬性 __proto__ 指向了 init 的原型對象,因此 obj 的原型鏈將被改變,而第3步使用 call 方法調用 init(),所以 init 中的 this 指的就是這里的 obj 對象。
init() 執行以后,會將匹配到的所有 DOM 對象以數組的方式存儲到this對象中並返回,也就是返回了obj 對象,而new運算符最終也會將這個 obj 對象返回以作為新的實例對象。所以 new 運算符返回的這個實例對象具備兩個特點:一是包含了 DOM 查詢結果集,二是其原型鏈繼承了 init 的 prototype,而 init 的 prototype 又指向了jQuery.fn對象,因此實例對象也具備了這些操作方法。
jQuery 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創建一個jQuery對象,而在同一個應用程序中,所有 jQuery 對象都會共享同一個 jQuery 原型對象。因此,jQuery 象不僅包含了 DOM 查詢結果集,還繼承了 jQuery 原型對象上的操作方法。這樣,你就可以在查詢后直接調用方法來操作這些DOM 元素了。這就是 jQuery 的核心架構設計,簡單、方便、實用!
如果你還不理解上面的講解,不要着急,我按照 jQuery 的設計思路寫了一個完整的小項目 jDate,你可以對比着理解!jDate 項目已上傳至 github,你可以點擊這里查看完整代碼:jDate ,如有不同見解,歡迎討論!
jQuery 的缺陷
通過對jQuery的核心架構分析,我們會發現,每執行一次查詢,jQuery就要在內存中構建一個復雜的 jQuery 對象,雖然說每個 jQuery 對象都共享同一個 jQuery 原型,但 jQuery 的查詢過程遠比你想象的要復雜,它既要考慮各種不同的匹配標識,同時又要考慮不同瀏覽器的兼容性。因此,如果你只是對 DOM 做一些簡單的操作,建議使用原生方法 querySelector 替代 jQuery,不過在使用原生方法時,對於不同的應用場景你可能要做一些兼容性的工作,要學會取舍,不要過度依賴 jQuery!
原創發布 @一像素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