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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根據《烏合之眾》這本書中的觀點進行抽取得來的,本人對其中的一些立場並不全部認
同,但是為了真實的傳達勒龐的思想,一些"棘手"的觀點我也不加修改的抽取出來。希望這些
觀點能夠對於做互聯網產品有所幫助

群體背后強大的無意識機制
社會事實如此復雜,根本不可能全盤掌握或預見到它們的相互影響帶來的后果。在可見的事實背
后,一定還隱藏着成百上千中看不見的原因。可見的社會現象可能是某種巨大的無意識機制的結
果:基因、種族、長久的所謂文明或信仰的浸染等等,這一機制通常超出了我們的分析范圍。
在民族群體的內心深處,有時候仿佛有一種持久的力量在支配着他們。這種左右着群體行為的神
秘力量到底是什么,是命運?自然?天意?幽靈?我們雖然不了解它的本質,但是卻不能否認它
的存在和威力。
例如,還有什么東西能比語言更復雜、更有邏輯、更神奇?但是這個組織程度令人贊嘆的產物,
如果不是來自群體無意識的稟賦,還能來自什么地方?最博學的學者,最有威望的與法學家,
所能夠做到的也不過是指出支配着語言的那些規律,但要點是:他們絕對不可能創造這種規律 。

由此,我們應該質疑的是:對於那些偉人的思想,我們敢於斷言那完全是他們頭腦的產物嗎?
毫無疑問,這些思想是由獨立的頭腦創造出來的,然而,難道不是群體的稟賦提供了千百萬顆
沙粒,形成了它們生長的土壤嗎?
群體組織精神的強大
包括傑出人士的團體在內的群體精神是極端低劣的,但是盡管有這種低劣性,企圖干涉他們的
組織仍然是危險的
其原因是,社會組織就像一切生命有機體一樣復雜,我們還不具備強迫它們在突然之間發生深
刻變革的智力和力量。就觀念而言,群體總是落后於博學之士和哲學家好幾代人,產生這樣的
變革的力量只有時間而不是法律或者制度。人們受各種思想、感情和習慣所左右——這是我們
的本性使然。為什么?各種制度和法律是我們的性格的外在表現,反映的是它的需要,因而,
作為其產物的各種制度和法律,是不能夠反過來改變這種性格的

但是群體的性格和思想的改變,在表象上往往是一種突然性。也就是說,在時間的作用下,群
體的性格或者思想在慢慢的、不易察覺的想着某種方向改變,而一旦這種積累到達一定程度,
在某個時間節點,受某種因素的引導,變革就會被催化,從而迅速外化。我想正是因為這一點
研究群體心理,才有重大的意義
表象比本質更加重要
雖然事情過於復雜,已經超出了我們能夠分析的范圍,但是有時候現象本身外顯的規律性,往
往比事實背后的本質包含着更多的真理,對於群體心理尤為如此。

從絕對真理的觀點看,一個立方體或一個圓,都是由一定的公式做了嚴格定義的不變的幾何形
狀。然而從印象的角度看,這些幾何形狀在我們的眼里卻會表現出十分不同的形狀。從透視的
角度看,立方體可以變成錐形或者正方形,圓可以變成橢圓或者直線。
考慮這些虛幻的形狀,遠比考慮它們真正的形狀更為重要。按照事物准確的幾何形狀來呈現它
們,有可能是在歪曲自然,使它變得不可辨認。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世界上的人,只能夠
用公式認識和復制物體,但是無法接觸它們,那么他們幾乎不能夠對事物的形態做出正確的看
法。進一步說,如果有關這種形態的知識,只有少數的有學問的人才能夠掌握,它也就沒有多
少意義了。
研究社會現象的哲學家應當時刻牢記,這些現象除了有理論價值之外,還有實踐價值,而正是
實踐價值與文明的進化有關,只有它才是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