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磨程序員的專屬利器——快捷鍵


打磨程序員的專屬利器分三個專題展示--

1. 命令行&文件

2. 快捷鍵(本文)

3. 文本

 

前言

本人與快捷鍵的淵源應該從游戲開始說起。10年前的經典游戲wow,游戲里的技能非常多,所以玩游戲時將所有比較常用的技術都設置成了快捷鍵。方向控制改成sdf,然后左手的其它字母鍵都是技能快捷鍵。甚至是鼠標滾輪的上下滾動都被我設置成了技能。設置快捷鍵后的游戲體驗完全不一樣,以致於現在有空時都還當休閑游戲玩下wow。

后來pc版植物大戰僵屍很火,於是跟風玩了一段時間。但發現左上角那些待選的植物只能用鼠標去點--太慢了。於是做了個輔助工具,啟動時注冊全局的熱鍵F1,F2,F3等,然后在游戲中按F1,F2,F3時,程序先用GetCursorPos()記錄鼠標當前位置,再用SetCursorPos()將鼠標移到左上角待選的植物圖標上,然后調用mouse_event()模擬鼠標點擊,最后SetCursorPos()將鼠標移回原來的位置。這樣用"快捷鍵"比手動操作鼠標去點不知快多少倍。

最后玩lol,默認快捷鍵qwer,由於這四個鍵上都沒有fj鍵上的那一小凸點,很容易按錯。於是將qwer分別改為xdfg,然后召喚師技能df改成cv,快捷智能施法alt-xdfg,升級技能設置為alt-qwer。

1. VisualStuido快捷鍵

由於本人經常寫c/c++代碼,並且使用vs2008+VisualAssist,下面是所有使用的快捷鍵--

可以看出本人非常喜歡使用Alt作為快捷鍵的前綴,因為只需要用左手原來按空格的大拇指,稍微轉曲下就可以按到Alt鍵,左手其它的字母按鍵都不會受影響。而如果用ctrl鍵,左手整體都必須移動較大的位置,這樣就很難和其它的字母鍵連按了。

具體的快捷鍵大概的說明一下:

a. vs默認的注釋,取消注釋的快捷默認好像是ctrl+shift+C,V,只想說連按這三個鍵時,左手移動的位置太大,不比直接Alt+C,V來更快

b. Alt+Q 可以在.h和.c/.cpp文件之間快速切換

c. Alt+D 可以快速定位到函數或變量名的定義處

d. Alt+F 可以查找光標所在函數名或變量名

e. Alt+上箭頭、下箭頭 可以在相同的函數名或變量名之間進行切換。

f. Alt+H,J,K,L 控制光標的左、下、上、右移動,是受了vim編輯器的影響。

 

2. vim

個人認為vim之於程序員就像五筆之於打字員。學過五筆的人都知道,打字時完全不需要用大腦去思考了--直接用“手指思考”如何打字即可。同樣,熟悉vim后,很多操作都不需要思考了,可以用與思維同步的速度來編輯代碼。初次看hjkl控制光標的左、下、上、右移動,感覺很別扭,但用多了手指就熟悉這種模式了。本人花了幾個月跌跌撞撞的vim學習之路后,終於算是熟悉vim了。

在vs2008中本人為了使用vim的特性而安裝了ViEmu。在vim的編輯模式下,為了移動光標,於是就有了上面將alt+H,J,K,L設置成光標移動的快捷鍵。

vim可以作為我們學習的最后一種編輯器。因為在linux或Mac下,在eclipse和xcode下都有vim的插件,這樣在換平台后,可以保證vim所帶來的便利不變。當然最好完全用vim來當IDE用(本人現在還沒達到這種境界)。

關於vim的具體用法可以另寫一篇文章了,這里就不過多闡述。

吐槽下xcode的快捷鍵,不能將配置導入導出,這樣換一台電腦后都得重新配置。

 

3. CapsLock換成Ctrl

《vim實用技巧》的作者推薦將大小寫鎖定鍵換成ctrl,這樣按ctrl+C,V,W等鍵時比原有的ctrl方便一點。個人這么替換后發現確實方便不少--只需要將左手小指往左多伸一點,然后無名指、中指、實指可以保證在原來的位置不變。而原來按ctrl鍵時,左手總是要移動一段距離,有時沒信心時,還得看下鍵盤。

在windows下將下面的代碼保存成reg文件,然后執行、注銷電腦即可實現大寫鍵換成ctrl。

Windows Registry Editor Version 5.00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Control\Keyboard Layout]
"Scancode Map"=hex:00,00,00,00,00,00,00,00,02,00,00,00,1d,00,3a,00,00,00,00,00

 

而將大小寫鎖定鍵改成ctrl鍵后,如果出於未知原因將大寫鎖定了,於是本人寫了一個小程序來模擬CapsLock鍵 KeyCaptital

4. 在鍵盤上帖便簽

看圖

 

 將CapsLock換成Ctrl后,CapsLock幾乎成了除空格之外,用得最多的按鍵了。為了使自己按得更有信心,從FJ鍵上的小凸點得到啟發,於是在CapsLock上帖了一個小物體,這樣指頭按上去時就知道確實按的是這個鍵——不過不是很美觀~~~

然后為了盲打數字鍵以及它上面的符號,寫c程序時會用到*&%(),而寫perl程序!@#$%^&*()這些符號都會用到,而每次按時幾乎都得看鍵盤,也是受FJ凸點的啟發,在"47"鍵上分別帖上便簽,這樣盲打數字鍵時,左右手的食指分別放在47鍵上,然后就可以用字母鍵盤的指法去打符號了。

 

5. 美好的憧憬

最近本人在Mac下工作了一段時間。Mac下的command所在的位置正在本人最喜歡的alt鍵的位置。不過為了保持習慣,在mac下將CapsLock改成command,而將command換成ctrl。這樣復制、粘貼時在windows和mac下都是"CapsLock"+C,V。關閉窗口都是"CapsLock"+W等等。

比較Mac和windows,在快捷鍵上只能說是各有所長--

a. Mac下command+上箭頭可以返回上一級目錄,這是windows沒有的

b. Mac下用command+o是打開或者進入目錄,而windows直接是Enter鍵,而Mac下的Enter鍵居然是重命名。我想問:到底是打開一個文件用得多還是重命名一個文件用得多啊??把Enter這么好用的鍵用在重命名上太浪費了。

c. Mac下command+M可以最小化單個窗口,這是windows沒有的。但comamnd+M太難用一個手按到了!!!也不能將這個快捷鍵換掉。(command+O也很難用一個手按)

於是多么希望有一款系統或者資源管理器可以完全做到所有的操作都可以自定義快捷鍵!!! 大概只有自己編譯linux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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