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選擇器
通用選擇器可能是所有選擇器中最強大的,卻使用最少的。通用選擇器的作用就像是通配符,它匹配所有可用元素。通用選擇器由一個星號表示。通用選擇器一般用來對象頁面上所有元素應用樣式
例如:可使用,以下規則刪除第個元素上的默認的空白邊界
*{margin:0; padding:0; }
二、分組選擇器
分組選擇器不是一種選擇器類型,而是一種選擇器使用方法。當多個對象定義了相同的樣式時,就可以把它們分成一組,這樣能夠簡化代碼。
/*定義所有級別的標題和段落行高為22px*/ h1,h2,h3,h4,h5,h6,p{ line-height:22px; }
分組選擇器,可以使用逗號把同組內不同對象分隔。分組選擇器與類選擇器在性質上有點類似,都可以為不同元素或者對象定義相同的樣式。
將以下樣式改變
.class1{ font-size:13px; color:red;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class2{ font-size:13px; color:blue;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分組選擇器使用
.class1{ color:red; } .class2{ color:blue; } /*共同樣式*/ .class1,class2{ font-size:13px;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分組選擇器堅持以下兩個原則
- 方便原則。不能為了分組而分組,如把每個元素、對象中具有相同的聲明都抽取出來分為一組,只能給自己帶來麻煩。此時定義一個類會理更方便
- 就近原則。如果幾個元素相鄰,並同處在同一個模塊內,可以考慮把相同聲明提取出來進行分組。理由便於分組,容易維護,也更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