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偽類選擇器中一個冒號和兩個冒號的區別


在平時工作中用到偽類選擇器的時候一個冒號和兩個冒號貌似都是可以的,所以兩者到底有什么區別呢,我們先來看下W3C關於CSS3選擇器的規范中有一段描述: 

  A pseudo-element is made of two colons (::) followed by the name of the pseudo-element. 

  This :: notation is introduced by the current document in order to establish a discrimination between pseudo-classes and pseudo-elements. For compatibility with existing style sheets, user agents must also accept the previous one-colon notation for pseudo-elements introduced in CSS levels 1 and 2 (namely, :first-line, :first-letter, :before and :after). This compatibility is not allowed for the new pseudo-elements introduced in CSS level 3. 

  簡單翻譯一下,大意就是,偽元素由雙冒號和偽元素名稱組成。雙冒號是在當前規范中引入的,用於區分偽類和偽元素。但是偽類兼容現存樣式,瀏覽器需要同時支持舊的偽類,比如:first-line、:first-letter、:before、:after等。

那么問題來了,什么是偽類?什么是偽元素?

首先,閱讀 w3c 對兩者的定義:

  • CSS 偽類用於向某些選擇器添加特殊的效果。
  • CSS 偽元素用於將特殊的效果添加到某些選擇器。

可以明確兩點,第一兩者都與選擇器相關,第二就是添加一些“特殊”的效果。這里特殊指的是兩者描述了其他 css 無法描述的東西。

偽類種類

請輸入圖片描述

偽元素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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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這樣理解的,偽類偏向於元素的動作行為,偽元素偏向於元素的屬性。實際上 css3 為了區分兩者,已經明確規定了偽類用一個冒號來表示,而偽元素則用兩個冒號來表示。對於CSS2之前已有的偽元素,比如:before,單冒號和雙冒號的寫法::before作用是一樣的。

  有的網站建議說,如果你的網站只需要兼容webkit、firefox、opera等瀏覽器,建議對於偽元素采用雙冒號的寫法,如果不得不兼容IE瀏覽器,還是用CSS2的單冒號寫法比較安全。如果自己不確定的話可以針對某些需要兼容的屬性有兩種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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