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ang是一門新語言,經過幾年發展,慢慢地也已經被許多大公司認可。最大的特點是速度快,並發性好,與網絡的功能結合好,是一門服務端語言,號稱“網絡時代的新語言”;另外還是一個編譯型的Python。不過僅僅這些理解是不夠的,隨時記一下自己看到和想到的心得:
據說是rob pike對漫長的編譯時間很不爽,所以搞了一個新東西。想想改了幾行代碼,然后花半天時間編譯,然后才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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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相當不錯:我為什么放棄Go語言
我為什么放棄Go語言
作者:庄曉立(Liigo)
日期:2014年3月
原創鏈接:http://blog.csdn.net/liigo/article/details/23699459
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blog.csdn.net/liigo
有好幾次,當我想起來的時候,總是會問自己:我為什么要放棄Go語言?這個決定是正確的嗎?是明智和理性的嗎?其實我一直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開門見山地說,我當初放棄Go語言(golang),就是因為兩個“不爽”:第一,對Go語言本身不爽;第二,對Go語言社區里的某些人不爽。毫無疑問,這是非常主觀的結論。但是我有足夠詳實的客觀的論據,用以支撐這個看似主觀的結論。
第0節:我的Go語言經歷
先說說我的經歷吧,以避免被無緣無故地當作Go語言的低級黑。
2009年底,Go語言(golang)第一個公開版本發布,籠罩着“Google公司制造”的光環,吸引了許多慕名而來的嘗鮮者,我(Liigo)也身居其中,籠統的看了一些Go語言的資料,學習了基礎的教程,因對其語法中的分號和花括號不滿,很快就遺忘掉了,沒拿它當一回事。
兩年之后,2011年底,Go語言發布1.0的計划被提上日程,相關的報道又多起來,我再次關注它,[重新評估][1]之后決定深入參與Go語言。我訂閱了其users、nuts、dev、commits等官方郵件組,堅持每天閱讀其中的電子郵件,以及開發者提交的每一次源代碼更新,給Go提交了許多改進意見,甚至包括[修改Go語言編譯器源代碼][2]直接參與開發任務。如此持續了數月時間。
到2012年初,Go 1.0發布,語言和標准庫都已經基本定型,不可能再有大幅改進,我對Go語言未能在1.0定型之前更上一個台階、實現自我突破,甚至帶着諸多明顯缺陷走向1.0,感到非常失望,因而逐漸疏遠了它(所以Go 1.0之后的事情我很少關心)。后來看到即將發布的Go 1.1的Release Note,發現語言層面沒有太大改變,只是在庫和工具層面有所修補和改進,感到它尚在幼年就失去成長的動力,越發失望。外加Go語言社區里的某些人,其中也包括Google公司負責開發Go語言的某些人,其態度、言行,讓我極度厭惡,促使我決絕地離棄Go語言。
[1]: https://plus.google.com/+LiigoZhuang/posts/CpRNPeDXUDW
[2]: http://blog.csdn.net/liigo/article/details/7467309
第1節:我為什么對Go語言不爽?
Go語言有很多讓我不爽之處,這里列出我現在還能記起的其中一部分,排名基本上不分先后。讀者們耐心地看完之后,還能淡定地說一句“我不在乎”嗎?
1.1 不允許左花括號另起一行
關於對花括號的擺放,在C語言、C++、Java、C#等社區中,十余年來存在持續爭議,從未形成一致意見。在我看來,這本來就是主觀傾向很重的抉擇,不違反原則不涉及是非的情況下,不應該搞一刀切,讓程序員或團隊自己選擇就足夠了。編程語言本身強行限制,把自己的喜好強加給別人,得不償失。無論傾向於其中任意一種,必然得罪與其對立的一群人。雖然我現在已經習慣了把左花括號放在行尾,但一想到被禁止其他選擇,就感到十分不爽。Go語言這這個問題上,沒有做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不說,還有意給自己樹敵,太失敗了。
1.2 編譯器莫名其妙地給行尾加上分號
對Go語言本身而言,行尾的分號是可以省略的。但是在其編譯器(gc)的實現中,為了方便編譯器開發者,卻在詞法分析階段強行添加了行尾的分號,反過來又影響到語言規范,對“怎樣添加分號”做出特殊規定。這種變態做法前無古人。在左花括號被意外放到下一行行首的情況下,它自動在上一行行尾添加的分號,會導致莫名其妙的編譯錯誤(Go 1.0之前),連它自己都解釋不明白。如果實在處理不好分號,干脆不要省略分號得了;或者,Scala和JavaScript的編譯器是開源的,跟它們學學怎么處理省略行尾分號可以嗎?
1.3 極度強調編譯速度,不惜放棄本應提供的功能
程序員是人不是神,編碼過程中免不了因為大意或疏忽犯一些錯。其中有一些,是大家集體性的很容易就中招的錯誤(Go語言里的例子我暫時想不起來,C++里的例子有“基類析構函數不是虛函數”)。這時候編譯器應該站出來,多做一些檢查、約束、核對性工作,盡量阻止常規錯誤的發生,盡量不讓有潛在錯誤的代碼編譯通過,必要時給出一些警告或提示,讓程序員留意。編譯器不就是機器么,不就是應該多做臟活累活雜活、減少人的心智負擔么?編譯器多做一項檢查,可能會避免數十萬程序員今后多年內無數次犯同樣的錯誤,節省的時間不計其數,這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但是Go編譯器的作者們可不這么想,他們不願意自己多花幾個小時給編譯器增加新功能,覺得那是虧本,反而減慢了編譯速度。他們以影響編譯速度為由,拒絕了很多對編譯器改進的要求。典型的因噎廢食。強調編譯速度固然值得贊賞,但如果因此放棄應有的功能,我不贊成。
1.4 錯誤處理機制太原始
在Go語言中處理錯誤的基本模式是:函數通常返回多個值,其中最后一個值是error類型,用於表示錯誤類型極其描述;調用者每次調用完一個函數,都需要檢查這個error並進行相應的錯誤處理。這種模式跟C語言那種很原始的錯誤處理相比如出一轍,並無實質性改進。實際應用中很容易形成多層嵌套的if else語句,可以想一想這個編碼場景:先判斷文件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則打開文件,如果打開成功則讀取文件,如果讀取成功再寫入一段數據,最后關閉文件,別忘了還要處理每一步驟中出現錯誤的情況,這代碼寫出來得有多變態、多丑陋?實踐中普遍的做法是,判斷操作出錯后提前return,以避免多層花括號嵌套,但這么做的后果是,許多錯誤處理代碼被放在前面突出的位置,常規的處理邏輯反而被掩埋到后面去了。而且,error對象的標准接口只能返回一個錯誤文本,有時候調用者為了區分不同的錯誤類型,甚至需要解析該文本。除此之外,你只能手工強制轉換error類型到特定子類型。至於panic - recover機制,致命的缺陷是不能跨越庫的邊界使用,注定是一個半成品,最多只能在自己的pkg里面玩一玩。Java的異常處理雖然也有自身的問題(比如Checked Exceptions),但總體上還是比Go的錯誤處理高明很多。
1.5 垃圾回收器(GC)不完善、有重大缺陷
在Go 1.0前夕,其垃圾回收器在32位環境下有內存泄漏,一直拖着不肯改進,這且不說。Go語言垃圾回收器真正致命的缺陷是,會導致整個進程不可預知的間歇性停頓。像某些大型后台服務程序,如游戲服務器、APP容器等,由於占用內存巨大,其內存對象數量極多,GC完成一次回收周期,可能需要數秒甚至更長時間,這段時間內,整個服務進程是阻塞的、停頓的,在外界看來就是服務中斷、無響應,再牛逼的並發機制到了這里統統失效。垃圾回收器定期啟動,每次啟動就導致短暫的服務中斷,這樣下去,還有人敢用嗎?這可是后台服務器進程,是Go語言的重點應用領域。以上現象可不是我假設出來的,而是事實存在的現實問題,受其嚴重困擾的也不是一家兩家了(2013年底ECUG Con 2013,京東的劉奇提到了Go語言的GC、defer、標准庫實現是性能殺手,最大的痛苦是GC;美團的沈鋒也提到Go語言的GC導致后台服務間隔性停頓是最大的問題。更早的網絡游戲仙俠道開發團隊也曾受Go垃圾回收的沉重打擊)。在實踐中,你必須努力減少進程中的對象數量,以便把GC導致的間歇性停頓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除此之外你別無選擇(難道你還想自己更換GC算法、甚至砍掉GC?那還是Go語言嗎?)。跳出圈外,我近期一直在思考,一定需要垃圾回收器嗎?沒有垃圾回收器就一定是歷史的倒退嗎?(可能會新寫一篇博客文章專題探討。)
1.6 禁止未使用變量和多余import
Go編譯器不允許存在被未被使用的變量和多余的import,如果存在,必然導致編譯錯誤。但是現實情況是,在代碼編寫、重構、調試過程中,例如,臨時性的注釋掉一行代碼,很容易就會導致同時出現未使用的變量和多余的import,直接編譯錯誤了,你必須相應的把變量定義注釋掉,再翻頁回到文件首部把多余的import也注釋掉,……等事情辦完了,想把剛才注釋的代碼找回來,又要好幾個麻煩的步驟。還有一個讓人蛋疼的問題,編寫數據庫相關的代碼時,如果你import某數據庫驅動的pkg,它編譯給你報錯,說不需要import這個未被使用的pkg;但如果你聽信編譯器的話刪掉該import,編譯是通過了,運行時必然報錯,說找不到數據庫驅動;你看看程序員被折騰的兩邊不是人,最后不得不請出大神_
。對待這種問題,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是,視其為編譯警告而非編譯錯誤。但是Go語言開發者很固執,不容許這種折中方案。
1.7 創建對象的方式太多令人糾結
創建對象的方式,調用new函數、調用make函數、調用New方法、使用花括號語法直接初始化結構體,你選哪一種?不好選擇,因為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從實踐中看,如果要創建一個語言內置類型(如channel、map)的對象,通常用make函數創建;如果要創建標准庫或第三方庫定義的類型的對象,首先要去文檔里找一下有沒有New方法,如果有就最好調用New方法創建對象,如果沒有New方法,則退而求其次,用初始化結構體的方式創建其對象。這個過程頗為周折,不像C++、Java、C#那樣直接new就行了。
1.8 對象沒有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
沒有構造函數還好說,畢竟還有自定義的New方法,大致也算是構造函數了。沒有析構函數就比較難受了,沒法實現RAII。額外的人工處理資源清理工作,無疑加重了程序員的心智負擔。沒人性啊,還嫌我們程序員加班還少嗎?C++里有析構函數,Java里雖然沒有析構函數但是有人家finally語句啊,Go呢,什么都沒有。沒錯,你有個defer,可是那個defer問題更大,詳見下文吧。
1.9 defer語句的語義設定不甚合理
Go語言設計defer語句的出發點是好的,把釋放資源的“代碼”放在靠近創建資源的地方,但把釋放資源的“動作”推遲(defer)到函數返回前執行。遺憾的是其執行時機的設置似乎有些不甚合理。設想有一個需要長期運行的函數,其中有無限循環語句,在循環體內不斷的創建資源(或分配內存),並用defer語句確保釋放。由於函數一直運行沒有返回,所有defer語句都得不到執行,循環過程中創建的大量短暫性資源一直積累着,得不到回收。而且,系統為了存儲defer列表還要額外占用資源,也是持續增加的。這樣下去,過不了多久,整個系統就要因為資源耗盡而崩潰。像這類長期運行的函數,http.ListenAndServe()就是典型的例子。在Go語言重點應用領域,可以說幾乎每一個后台服務程序都必然有這么一類函數,往往還都是程序的核心部分。如果程序員不小心在這些函數中使用了defer語句,可以說后患無窮。如果語言設計者把defer的語義設定為在所屬代碼塊結束時(而非函數返回時)執行,是不是更好一點呢?可是Go 1.0早已發布定型,為了保持向后兼容性,已經不可能改變了。小心使用defer語句!一不小心就中招。
1.10 許多語言內置設施不支持用戶定義的類型
for in、make、range、channel、map等都僅支持語言內置類型,不支持用戶定義的類型(?)。用戶定義的類型沒法支持for in循環,用戶不能編寫像make、range那樣“參數類型和個數”甚至“返回值類型和個數”都可變的函數,不能編寫像channel、map那樣類似泛型的數據類型。語言內置的那些東西,處處充斥着斧鑿的痕跡。這體現了語言設計的局限性、封閉性、不完善性,像是新手作品——且不論其設計者和實現者如何權威。
1.11 沒有泛型支持,常見數據類型接口丑陋
沒有泛型的話,List、Set、Tree這些常見的基礎性數據類型的接口就只能很丑陋:放進去的對象是一個具體的類型,取出來之后成了無類型的interface{}
(可以視為所有類型的基礎類型),還得強制類型轉換之后才能繼續使用,令人無語。Go語言缺少min、max這類函數,求數值絕對值的函數abs只接收/返回雙精度小數類型,排序接口只能借助sort.Interface無奈的回避了被比較對象的類型,等等等等,都是沒有泛型導致的結果。沒有泛型,接口很難優雅起來。Go開發者沒有明確拒絕泛型,只是說還沒有找到很好的方法實現泛型(能不能學學已經開源的語言呀)。現實是,Go 1.0已經定型,泛型還沒有,那些丑陋的接口為了保持向后兼容必須長期存在着。
1.12 實現接口不需要明確聲明
這一條通常是被當作Go語言的優點來宣傳的。但是也有人不贊同,比如我。如果一個類型用Go語言的方式默默的實現了某個接口,使用者和代碼維護者都很難發現這一點(除非仔細核對該類型的每一個方法的函數簽名,並跟所有可能的接口定義相互對照),自然也想不到與該接口有關的應用,顯得十分隱晦,不直觀。支持者可能會辯解說,我可以在文檔中注明它實現了哪些接口。問題是,寫在文檔中,還不如直接寫到類型定義上呢,至少還能得到編譯器的靜態類型檢查。缺少了編譯器的支持,當接口類型的函數簽名被改變時,當實現該接口的類型方法被無意中改變時,實現者可能很難意識到,該類型實現該接口的隱含約束事實上已經被打破了。又有人辯解說,我可以通過單元測試確保類型正確實現了接口呀。我想說的是,明明可以通過明確聲明實現接口,享受編譯器提供的類型檢查,你卻要自己找麻煩,去寫原本多余的單元測試,找虐很爽嗎?Go語言的這種做法,除了減少一些對接口所在庫的依賴之外,沒有其他好處,得不償失。
1.13 省掉小括號卻省不掉花括號
Go語言里面的if語句,其條件表達式不需要用小括號擴起來,這被作為“代碼比較簡潔”的證據來宣傳。可是,你省掉了小括號,卻不能省掉大括號啊,一條完整的if語句至少還得三行吧,人家C、C++、Java都可以在一行之內搞定的(可以省掉花括號)。人家還有x?a:b
表達式呢,也是一行搞定,你Go語言用if else寫至少得五行吧?哪里簡潔了?
1.14 編譯生成的可執行文件尺寸非常大
記得當年我寫了一個很簡單的程序,把所有系統環境變量的名稱和值輸出到控制台,核心代碼也就那么三五行,結果編譯出來把我嚇壞了:EXE文件的大小超過4MB。如果是C語言寫的同樣功能的程序,0.04MB都是多的。我把這個信息反饋到官方社區,結果人家不在乎。是,我知道現在的硬盤容量都數百GB、上TB了……可您這種優化程度……怎么讓我相信您在其他地方也能做到不錯呢。(再次強調一遍,我所有的經驗和數據都來自Go 1.0發布前夕。)
1.15 不支持動態加載類庫
靜態編譯的程序當然是很好的,沒有額外的運行時依賴,部署時很方便。但是之前我們說了,靜態編譯的文件尺寸很大。如果一個軟件系統由多個可執行程序構成,累加起來就很可觀。如果用動態編譯,發布時帶同一套動態庫,可以節省很多容量。更關鍵的是,動態庫可以運行時加載和卸載,這是靜態庫做不到的。還有那些LGPL等協議的第三方C庫受版權限制是不允許靜態編譯的。至於動態庫的版本管理難題,可以通過給動態庫內的所有符號添加版本號解決。無論如何,應該給予程序員選擇權,讓他們自己決定使用靜態庫還是動態庫。一刀切的拒絕動態編譯是不合適的。
1.16 其他
- 不支持方法和函數重載(overload)
- 導入pkg的import語句后邊部分竟然是文本(import ”fmt”)
- 沒有enum類型,全局性常量難以分類,iota把簡單的事情復雜化
- 定義對象方法時,receiver類型應該選用指針還是非指針讓人糾結
- 定義結構體和接口的語法稍繁,
interface XXX{}
struct YYY{}
不是更簡潔嗎?前面加上type
關鍵字顯得羅嗦。 - 測試類庫testing里面沒有AssertEqual函數,標准庫的單元測試代碼中充斥着
if a != b { t.Fatal(...) }
。 - 語言太簡單,以至於不得不放棄很多有用的特性,“保持語言簡單”往往成為拒絕改進的理由。
- 標准庫的實現總體來說不甚理想,其代碼質量大概處於“基本可用”的程度,真正到企業級應用領域,往往就會暴露出諸多不足之處。
- 版本都發展到1.2了,goroutine調度器依舊默認僅使用一個系統線程。GOMAXPROCS的長期存在似乎暗示着官方從來沒有足夠的信心,讓調度器正確安全地運行在多核環境中。這跟Go語言自身以並發為核心的定位有致命的矛盾。
- 官方發行版中包含了一個叫oracle的輔助程序,與Oracle數據庫毫無關系,卻完全無視兩者之間的名稱混淆。
上面列出的是我目前還能想到的對Go語言的不爽之處,畢竟時間過去兩年多,還有一些早就遺忘了。其中一部分固然是小不爽,可能忍一忍就過去了,但是很多不爽積累起來,總會時不時地讓人難受,時間久了有自虐的感覺。程序員的工作生活本來就夠枯燥的,何必呢。
必須要說的是,對於其中大多數不爽之處,我(Liigo)都曾經試圖改變過它們:在Go 1.0版本發布之前,我在其官方郵件組提過很多意見和建議,極力據理力爭,可以說付出很大努力,目的就是希望定型后的Go語言是一個相對完善的、沒有明顯缺陷的編程語言。結果是令人失望的,我人微言輕、勢單力薄,不可能影響整個語言的發展走向。1.0之前,最佳的否定自我、超越自我的機會,就這么遺憾地錯過了。我最終發現,很多時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技術人員的問題。
第2節:我為什么對Go語言的某些人不爽?
這里提到的“某些人”主要是兩類:一、負責專職開發Go語言的Google公司員工;二、Go語言的推崇者和腦殘粉絲。我跟這兩類人打過很多交道,不勝其煩。再次強調一遍,我指的是“某些”人,而不是所有人,請不要對號入座。
Google公司內部負責專職開發Go語言的核心開發組某些成員,他們傾向於閉門造車,固執己見,對第三方提出的建議不重視。他們常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是:現有的做法很好、不需要那個功能、我們開發Go語言是給Google自己用的、Google不需要那個功能、如果你一定要改請fork之后自己改、別干提意見請提交代碼。很多言行都是“反開源”的。通過一些具體的例子,還能更形象的看清這一層。就留下作為課后作業吧。
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他們對1.0版本的散漫處理。那時候Go還沒到1.0,初出茅廬的小學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是全面翻新的最佳時機,彼時不改更待何時?1.0是打地基的版本,基礎不牢靠,等1.0定型之后,處處受到向后兼容性的牽制,束手縛腳,每前進一步都阻力重重。急於發布1.0,過早定型,留下諸多遺憾,彰顯了開發者的功利性強,在技術上不追求盡善盡美。
Go語言的核心開發成員,他們日常的開發工作是使用C語言——Go語言的編譯器和運行時庫,包括語言核心數據結構map、channel、scheduler,都是C開發的——真正用自己開發的Go語言進行實際的大型應用開發的機會並不多,雖然標准庫是用Go語言自己寫的,但他們卻沒有大范圍使用標准庫的經歷。實際上,他們缺少使用Go語言的實戰開發經驗,往往不知道處於開發第一線的用戶真正需要什么,無法做到設身處地為程序員着想。缺少使用Go語言的親身經歷,也意味着他們不能在日常開發中,及時發現和改進Go語言的不足。這也是他們往往自我感覺良好的原因。
Go語言社區里,有一大批Go語言的推崇者和腦殘粉絲,他們滿足於現狀,不思進取,處處維護心中的“神”,容不得批評意見,不支持對語言的改進要求。當年我對Go語言的很多批評和改進意見,極少得到他們的支持,他們不但不支持還給予打擊,我就納悶了,他們難道不希望Go語言更完善、更優秀嗎?我后來才意識到,他們跟喬幫主的蘋果腦殘粉絲們,言行一脈相承,具有極端宗教傾向,神化主子、打擊異己真是不遺余力呀。簡簡單單的技術問題,就能被他們上升到意識形態之爭。現實的例子是蠻多的,有興趣的到網上去找吧。正是因為他們的存在,導致更多理智、清醒的Go語言用戶無法真正融入整個社區。
如果一個項目、團隊、社區,到處充斥着贊美、孤芳自賞、自我滿足、不思進取,排斥不同意見,拒絕接納新方案,我想不到它還有什么前進的動力。逆水行舟,是不進反退的。
第3節:還有比Go語言更好的選擇嗎?
我始終堅持一個頗有辯證法意味的哲學觀點:在更好的替代品出現之前,現有的就是最好的。失望是沒有用的,抱怨是沒有用的,要么接受,要么逃離。我曾經努力嘗試過接受Go語言,失敗之后,注定要逃離。發現更好的替代品之后,無疑加速了逃離過程。還有比Go語言更好的替代品嗎?當然有。作為一個屌絲程序員,我應該告訴你它是什么,但是我不說。現在還不是時候。我現在不想把這兩門編程語言對立起來,引發另一場潛在的語言戰爭。這不是此文的本意。如果你非要從現有信息中推測它是什么,那完全是你自己的事。如果你原意等,它或許很快會浮出水面,也未可知。
第4節:寫在最后
我不原意被別人代表,也不願意代表別人。這篇文章寫的是我,一個叫Liigo的80后屌絲程序員,自己的觀點。你完全可以主觀地認為它是主觀的,也完全可以客觀地以為它是客觀的,無論如何,那是你的觀點。
這篇文字是從記憶里收拾出來的。有些細節雖可考,而不值得考。——我早已逃離,不願再回到當年的場景。文中涉及的某些細節,可能會因為些許偏差,影響其准確性;也可能會因為缺少出處,影響其客觀性。如果有人較真,非要去核實,我相信那些東西應該還在那里。
Go語言也非上文所述一無是處,它當然有它的優勢和特色。讀者們判斷一件事物,應該是優劣並陳,做綜合分析,不能單聽我一家負面之言。但是它的那些不爽之處,始終讓我不爽,且不能從其優秀處得以完全中和,這是我不得不放棄它的原因。
Liigo 2014-4-29 補記1:
Go語言社區還有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就是中國社區獨大,國外社區要小的多。有外國網友還專門寫了一篇文章研究《為什么Golang中國社區獨大》這個問題(文中也提到了我這篇博文)。通常來說,在IT和軟件領域,向來都是國外先進國家引領技術潮流,然后國內緩慢跟進。而到了Go語言這里,恰恰反過來了,似乎暗示着在國外的主流軟件開發技術人員並不怎么待見Go語言,Go只是在國內受到一幫人的盲目推崇而已,至於這幫人的眼光如何,反正我不看好。
Liigo 2014-4-29 補記2:
著名的編程語言研究專家王垠寫了一篇《對 Go 語言的綜合評價》(晚於本博文發表約三五天),也是總體上持批判態度,看衰Go語言。讀者們可以對照閱讀。
Liigo 2014-4-29 補記3:
Go語言的擁護者們,似乎連Go語言的“核心優勢”都說不出幾條。知乎上很有人氣的一條問答《為什么要使用 Go 語言,Go 語言的優勢在哪里》,連靜態編譯、GC、跨平台都拿出來說了(無視C/C++/Java),甚至連簡單易學(無視Python/易語言)、“豐富的”標准庫(跟誰比?敢跟Java/C#/Python比么?)、好用的工具鏈都扯出來了,可見除了“並發、網絡”之外,他們也講不出另外的什么核心優勢了,只能靠一些周邊的東西湊數。
關於對作者傾向性質疑的聲明:
讀者看到本文全都是Go語言負面性的內容,沒有涉及一點Go語言好的地方,因而質疑作者的盲目傾向。出現這種結果完全是因為文章主題所限。此前本文末尾也簡單提到過,評估一件事物,應當優劣並陳,優勢項加分,劣勢項減分,做綜合評估分析,如果有突出的重大優勢,則可以容忍一些較大的劣勢,但如果有致命的劣勢或許多大劣勢,則再大的優勢也無法中和其劣勢。中國乒乓球界講領軍人物必須做到“技術全面,特長突出,沒有明顯弱點”,我甚為贊同。用這句話套用Go語言,可以說“技術不全面(人家自己說成簡潔),有一點特長(並發),有明顯的弱點(包括但不限於本文那些)”。如此一來,優勢都被劣勢中和了,劣勢還是那么突出,自然是得負分,自然是棄用,自然是沒有好印象。我在這里可以說觀點鮮明、態度明確,不和稀泥。與其看那些盲目推崇Go語言的人和文章,籠統的說“好”,不如也順便看看本文,具體到細節地說“不好”。凡是具體到細節的東西,都是容易證實或證偽的,比籠統的東西(無論是"黑"還是"粉")可信性更高一些。
關於對作者陰謀論的聲明:
還有某些陰謀論者(例如謝某),說我因一個Pull Request被Go開發者拒絕而“懷恨至今”,暗示此文是故意抹黑Go語言。我對Golang有恨嗎?當然是有的,那是一個不爽接一個不爽(如本文一一羅列的那些),逐步累積,由量變形成質變的結果,是我對Golang綜合評估之后的主觀態度,並非由哪一個單獨的事件所主導。要說Pull Request被拒絕,Rust開發者拒絕我的PR次數還少嗎?比如 https://github.com/mozilla/rust/pull/13014 和 https://github.com/liigo/rust/tree/xp (https://github.com/rust-lang/rust/issues/12842),要是再算上被拒的Issues,那就多的數不清了。我顯然不可能因為某些個別的事件,影響到我對某個事物的綜合評估(參見前文)。那本文是“故意抹黑”Go語言嗎?我覺得不是,理由有二:1、這是作者的主觀感受,2、這些感受是以許多客觀事實為基礎的。如果本文一一列出的那些現象,是不存在的,是虛構出來的,是憑空生成的,那么作者一定是“低級黑”。問題是,那些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