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Comparator接口


Comparator位於java.util包下

public interface Comparator<T>
 
        

強行對某個對象 collection 進行整體排序 的比較函數。可以將 Comparator 傳遞給 sort 方法(如 Collections.sortArrays.sort),從而允許在排序順序上實現精確控制。還可以使用 Comparator 來控制某些數據結構(如有序 set有序映射)的順序,或者為那些沒有自然順序的對象 collection 提供排序。

當且僅當對於一組元素 S 中的每個 e1e2 而言,c.compare(e1, e2)==0e1.equals(e2) 具有相等的布爾值時,Comparator c 強行對 S 進行的排序才叫做與 equals 一致 的排序。

當使用具有與 equals 不一致的強行排序能力的 Comparator 對有序 set(或有序映射)進行排序時,應該小心謹慎。假定一個帶顯式 Comparator c 的有序 set(或有序映射)與從 set S 中抽取出來的元素(或鍵)一起使用。如果 c 強行對 S 進行的排序是與 equals 不一致的,那么有序 set(或有序映射)將是行為“怪異的”。尤其是有序 set(或有序映射)將違背根據 equals 所定義的 set(或映射)的常規協定。

例如,假定使用 Comparator c 將滿足 (a.equals(b) && c.compare(a, b) != 0) 的兩個元素 ab 添加到一個空 TreeSet 中,則第二個 add 操作將返回 true(樹 set 的大小將會增加),因為從樹 set 的角度來看,ab 是不相等的,即使這與 Set.add 方法的規范相反。

注:通常來說,讓 Comparator 也實現 java.io.Serializable 是一個好主意,因為它們在可序列化的數據結構(像 TreeSetTreeMap)中可用作排序方法。為了成功地序列化數據結構,Comparator(如果已提供)必須實現 Serializable

在算術上,定義給定 Comparator c 對給定對象 set S 實施強行排序關系式 為:

       {(x, y) such that c.compare(x, y) <= 0}.

此整體排序的商 (quotient) 為:

       {(x, y) such that c.compare(x, y) == 0}.
 

它直接遵循 compare 的協定,商是 S 上的等價關系,強行排序是 S 上的整體排序。當我們說 c 強行對 S 的排序是與 equals 一致 的時,意思是說排序的商是對象的 equals(Object) 方法所定義的等價關系:

 {(x, y) such that x.equals(y)}. 

此接口是 Java Collections Framework 的成員。

 

 

從以下版本開始:
1.2
另請參見:
Comparable, Serializ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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