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uery中的對象和事件


一:JQuery 對象和 Dom 對象

在使用 JQuery 過程中,我們一般(也是絕大多數情況下,除非我們使用了第二個框架)只有兩類對象,即:JQuery 對象和 Dom 對象。Dom 對象指的是普通的 JavaScript 對象,而 JQuery 對象則是包裝 Dom 對象后產生的對象。在聲明變量的時候,出於規范,我們一般在變量名字前加一個 $ 號以標記它是一個 JQuery 對象,如下:

var $var = … // JQuery 對象

var var = …   // dom 對象

但是,后者也可以用來聲明 JQuery 對象。

特點:

1:只有 JQuery 對象才能使用 JQuery 方法;

2:Dom 對象則使用原生的 JavaScirpt 方法;

如何判斷一個對象是 JQuery 對象?如下:

1:JQuery 對象是一個數組對象;

2:它具備 JQuery 對象的屬性和方法;

 

1.1 JQuery 對象轉換成 Dom 對象

上面我們說到:JQuery 對象是一個數組對象。那么,實際,得到 [index] 或者使用 get(index) 方法,就能得到其 Dom 對象。如:

var $me= …;

var me1=$me[0];

var me2=$me.get(0);   // me1 == me2

 

1.2 Dom 對象轉換成 JQuery 對象

簡單了,只要使用 JQuery() 方法就能轉換,即:

var domTemp=…;

var $me1 = JQuery(domTemp);

var $me2 = $(domTemp);   // $me1 == $me2

 

二:JQuery 中的事件

在 JQuery 中,可以使用 bind 方法來為元素綁定事件,該方法的聲明如下:

bind( type [, data], fn)

第一個參數:事件類型,如 click,blue;

第二個參數:成為 event.data 屬性值,在事件處理器方法中,作為參數傳遞進來;

第三個參數:事件處理器方法;

<div id="m">abc</div>
<script src="scripts/jquery.min.js"></scrip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m").bind("click", "theValue", function(e){
        alert(e.data);
    });
</script>

上面的代碼,是一個完整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 e.data 的值就是 theValue。

2.1 事件對象

在上文中,我們看到 bind 方法的第三個參數事件處理器的參數 e,它俗稱 事件對象,即 event.data 中的 event。雖然聽上去很高端,但其實跟普通的方法參數沒有任何區別。事件對象有一些重要的屬性,這里主要強調下其 target 屬性就是引發當前事件的 Dom 對象,即 e.target 就是 this(見下文 this 的函數),如下:

image

 

2.2 JQuery 和 Dom 對象的互轉實例

在上面的這個例子中,我們再拓展一下,來看看 JQuery 對象和 Dom 對象之間的互轉:

$("#m").bind("click", "theValue", function(e){
    var me = this;
    var $me1 = $(this);        // 也可以使用 var $me2 = $(me);
    var domMe1 = $me1[0];    // 也可以使用 var domMe2 = $me1.get(0);
    alert(e.data);
});

首先,this 是什么,它永遠指的攜帶當前事件的那個 Dom 對象,於是,上文中的兩個轉換就可以看到效果了,如圖:

image

觀察其屬性,上面是一個典型的 Dom 對象。

再看 $me1:

image

可以看到,這是一個典型的 JQuery  對象。

上文中,我們也說了,JQuery 對象是一個數組對象,而把它轉為 Dom 對象,只需要使用 $me1[0] 或者 $me1.get(0) 就可以了,如下:

image

或者:

image

 

2.2 自定義事件

如下可以注冊一個自定義事件:

$("#m").bind(“myclick”, function(){

  

});

出發它,則使用:

$("#m").trigger(“myclick”);

 

結尾說一個之前沒注意的地方:onload 事件不能同時指定兩個事件處理器,但是 ready 事件是可以的。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