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GPL的開源軟件能用於商用嗎?
比較經典的開源協議有 GPL,BSD 等等。
GPL 軟件可以用於商業用途,甚至說,RMS 撰寫 GPL 協議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的 GPL 軟件 emacs 可以有法律依據的進行一些商業行為(他當時靠賣 emacs 軟件的光盤都賺了不少錢)。
但是, GPL 軟件要求你對該軟件的修改必須回饋開源社區,換句話說就是如果你改了代碼然后把修改版本程序發布,就必須同時發布你修改的源代碼。
如 果你並沒有修改 GPL 軟件本身的代碼,並且在你的商業行為中,該 GPL 軟件是以一個獨立的可分割的形式發布,那么他可以不影響你的軟件的其它部分。你的其他軟件不必遵循 GPL 協議。——否則你的其他部分軟件就要受到 GPL 協議的傳染,必須遵循 GPL ,也就必須開源。
只要滿足上面的條件(換句話說只要滿足 GPL 協議),你可以對軟件進行任何商業行為,甚至包括拿着別人開發的 GPL 軟件自己去賣錢。
現實中,有很多商業公司希望修改開源軟件的代碼以符合自己要求,但又不想提供修改過的源代碼。還有很多公司使用了未修改源代碼的開源軟件但並不希望將他作為獨立的程序發布而是整合到自己的應用程序當中。這要求將自己的全部應用都開源。
很 多商業公司認為,在開源的情況下無法保證自己的商業利益,因此會考慮繞開這種模式,所以就會選擇避免使用 GPL 軟件,所以他們認為 GPL 協議不適合商用。但一部分商業公司認為自己的軟件就算開源也仍然符合自己的商業利益,所以他們可以很好的跟開源社區合作,這至少證明 GPL 軟件是可以進行商業行為的。
其實,很多人聽說過的 ubuntu ,就是一個地道的商業公司 canonical 制作的。他們也圍繞 ubuntu 進行了很多商業行為。類似的事情還發生在很多其他的 GNU 軟件。
注:以上內容來自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956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