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shell函數(define function)
語法:
[ function ] funname [()]
{
action;
[return int;]
}
說明:
1、可以帶function fun() 定義,也可以直接fun() 定義,不帶任何參數。
2、參數返回,可以顯示加:return 返回,如果不加,將以最后一條命令運行結果,作為返回值。 return后跟數值n(0-255
實例(testfun1.sh):
#!/bin/sh
fSum 3 2;
function
fSum()
{
echo
$1,$2;
return
$(($1+$2));
}
fSum 5 7;
total=$(fSum 3 2);
echo
$total,$?;
從上面這個例子我們可以得到幾點結論:
1、必須在調用函數地方之前,聲明函數,shell腳本是逐行運行。不會像其它語言一樣先預編譯。一次必須在使用函數前先聲明函數。
2、total=$(fSum 3 2); 通過這種調用方法,我們清楚知道,在shell 中 單括號里面,可以是:命令語句。 因此,我們可以將shell中函數,看作是定義一個新的命令,它是命令,因此 各個輸入參數直接用 空格分隔。 一次,命令里面獲得參數方法可以通過:$0…$n得到。 $0代表函數本身。
3、函數返回值,只能通過$? 系統變量獲得,直接通過=,獲得是空值。其實,我們按照上面一條理解,知道函數是一個命令,在shell獲得命令返回值,都需要通過$?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