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在“IE6-IE9兼容性問題列表及解決辦法總結”的基礎上,再補充1點:
http://www.cnblogs.com/liuzhendong/archive/2012/04/09/2438502.html
補充到:第一章:HTML,第一節:IE7-IE8更新
補充內容:
3.Button標簽的默認type類型從button改為submit。
具體描述及示例:
如果不為Button設置type屬性,舊版IE會將其自動設為button類型,而從IE8開始,為了遵守W3C標准,改變了原來的默認做法,現在默認此button為submit,而非button類型。
解決方案及正確寫法:
需要為按鈕設置type類型。
<button id="button1" type="button" style="width:150px;height:50px">按鈕</button>
詳細介紹:
Type 屬性是用來規定按鈕類型用的,看三個按鈕:
<button type="submit" id="button1" >button1</button>
<button type="button" id="button2">button2</button>
<button id="button3">button3</button>
上述三個button,前兩個指定了type,所以沒問題,第三個沒有設置type,因此,故事開始了。
Long long ago, Internet Explorer 的默認類型是 "button",而其他瀏覽器中(包括 W3C 規范)的默認值是 "submit"。
具體如下:
submit:該按鈕是提交按鈕(除了 Internet Explorer,該值是其他瀏覽器的默認值)。
button:該按鈕是可點擊的按鈕(Internet Explorer 的默認值)。
reset:該按鈕是重置按鈕(清除表單數據)。
從IE8開始,為了靠攏標准, button的type屬性默認值改為submit了,不幸有老系統這樣做的,要修改一下了,以免遇到匪夷所思的問題。
所以,請始終為按鈕規定 type 屬性,這可是用教訓換來的。
推薦資料:
HF9015: IE6 IE7 IE8(Q) 中 BUTTON 元素的 type 屬性默認值不是 submit
http://www.w3help.org/zh-cn/causes/HF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