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ndroidManife.xml 中添加android:sharedUser可以將不同的程序加入到同一個進程中,方便數據的共享。但必須要滿足一個條件,即:共享UserId的程序必須使用相同的簽名。對於多個自己開發的程序其好處不言而喻。比如:做皮膚的更新管理。但這不是我關注的重點。
如果這樣去定義
android:sharedUserId="android.uid.system"
意味着將自己的程序加入到了系統的進程中,同時也將獲得極大的權限。問題出在簽名上,在開發過程中通過手動簽名的方式用系統的簽名文件為程序簽名解決了簽名的問題,也成功的將程序加入到了系統進程中。可這樣一個程序又有什么意義呢?市場上的Android手機操作系統基本都是經過再定制的,簽名也不是原有的簽名。
android:sharedUserId="android.uid.system"的程序只能留在自己的虛擬機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