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列示


根据修订后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因此在准则修订后,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应并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不再单独列示(包括合并报表格式也应做相应调整)。其中,包含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仅包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部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仍并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报。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的文章为个人学习借鉴使用,本站对版权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隐私权益,请联系本站邮箱yoyou2525@163.com删除。



 
粤ICP备18138465号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