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三大特性—— 继承、 优先级和层叠
继承:即子类元素继承父类的样式;
优先级:是指不同类别样式的权重比较;
层叠:是说当数量相同时,通过层叠(后者覆盖前者)的样式。
css选择符分类
1.标签选择器(如:body,div,p,ul,li)
2.类选择器(如:class="head",class="head_logo")
3.ID选择器(如:id="name",id="name_txt")
4.全局选择器(如:*号)
5.组合选择器(如:.head.head_logo)
6.后代选择器 (如:#head .nav ul li 从父集到子孙集的选择器)
7.群组选择器 div,span,img {color:Red} 即具有相同样式的标签分组显示
8.伪元素选择器(如::before, :after, :first-line, :first-letter代表实际存在的子元素)
9.伪类选择器(如::link, :visited, :hover, :first-child, :lang, :first-of-type表示状态, p:first) //伪类、伪元素参见http://www.runoob.com/css/css-pseudo-classes.html
10.字符串匹配的属性选择符(^ $ *三种,分别对应开始、结尾、包含)
11.子选择器 (如:div>p ,带大于号>)
12.CSS 相邻兄弟选择器器 (如:h1+p,带加号+)
等等,参见http://www.runoob.com/cssref/css-selectors.html
css优先级
CSS优先级:是由四个级别和各级别的出现次数决定的。
四个级别分别为:行内选择符、ID选择符、类别选择符、元素选择符。
优先级的算法:
每个规则对应一个初始"四位数":0、0、0、0
若是 行内选择符,则加1、0、0、0
若是 ID选择符,则加0、1、0、0
若是 类选择符/属性选择符/伪类选择符,则分别加0、0、1、0
若是 元素选择符/伪元素选择符,则分别加0、0、0、1
算法:将每条规则中,选择符对应的数相加后得到的”四位数“,从左到右进行比较,大的优先级越高。
我们可以把选择器中规则对应做加法,比较权值,如果权值相同那就后面的覆盖前面的了,div.class的权值是1+10=11,而.test1 .test2的权值是10+10=20
需注意的:
①、!important的优先级是最高的,但出现冲突时则需比较”四位数“;
②、优先级相同时,则采用就近原则,选择最后出现的样式;
③、继承得来的属性,其优先级最低;
!important > 行内样式>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 > 通配符 > 继承 > 浏览器默认属性
类选择器的优先权大于属性选择器
css选择器使用强烈建议采用低权重原则,利于充分发挥css的继承性,复用性,模块化、组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