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类及参数


Python创建类时,区分类变量和实例变量;

类变量存在于函数体外,实例变量存在于函数体内;

通过类.类变量的方式修改类变量,会影响所有后续新的实例;

实例变量可在任意类函数中增加,不需提前统一声明(无需声明);

创建实例后,可通过实例新增该实例的变量;

@property,@XXXXX.setter属性调用,此为实现get;set功能;

函数使用self参数是可以被实例调用,若无self参数,则只能被类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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