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委托”


“委托”算是“多态”的一种实现方式么?

     “委托”一直以来都不是很理解,就目前参考的一些书籍和项目代码来看,我对“委托”的理解停留在:“委托”就像一个送快递的人员,人们可以把自己想要寄的包裹交给快递人员,送达目的地后,“委托”的任务就完成了。而目前的快递有EMS,平邮,申通,圆通,等等,每种快递都有各自的收费标准。一量你选择了某种快递,那么你就要按照它的收费标准来付费,而这个收费标准就类似于委托所带有的参数。

  可是什么时候用“委托”呢?

      从项目经验中感觉,“委托”事件多创建在自身类中,即自身类对象可以访问,这个有可能是考虑到类的封闭性,这里我暂且把创建真实事件的类称为A类,而另一个需要调用A类事件的类称为B类,在B类中如果要使用A类的方法,一是创建一个A类对象后调用事件,前提是该方法属性为public。二是将A类属性设为public,然后将方法属性设为public static。三是使用B类继承A类的方法。冒似还有好些方法都可以实现,突然觉得private、public、protected属性与继承之间的关系混乱了,感觉方法应该还有很多的,但为什么要使用委托好像还真有点困难,主要是不能了解其它方法的使用环境,优缺点,希望高人能够帮忙指眯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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