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开通我的博客了,记得很久之前我同学阿辉(http://www.cnblogs.com/fangshenghui/)也是最好的朋友就叫我弄一个自己的技术博客,可是一直以来都以自己丑陋的文笔为借口把它搁浅到一边,正好今天卯足了劲,开开自己的烂笔头,而且今天也正是我来深整整一周年,觉得自己有必要给自己做这么一个总结,虽然文笔烂,要提高总得有个过程。
来深一年了,这一年可以说是我经历的最有意义的一年,对我来说是一个飞跃的提升,无论是社会、工作还是技术等方方面面。
一年前,为了自己毕业后能找到工作,拼了命的学习了点Java方面的知识,而对于那些东西,自己只是一味的去往脑袋里丢,连一些基本的概念都分不清,而我却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学了很多,了解了很多,可以拿得出手为自己混口饭吃了,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不过,学习了那么多的东西总归是对自己有好处的,也就是因为这些自学而来的东西,让我有了各种公司的面试机会。
一年前的今天,我怀揣着那么一点点期望来到了这座我之前怎么也不会想到要来的城市,仅仅为了一个校园招聘的复试,前面的几关都过了,觉得自己不来最后的复试就有点可惜。虽然最后的复试因为糟糕的英语口语和从未学过的粤语打败了,但是在来深圳的第三天我就找到了我的第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在A公司做一名程序员。
在那里,我发现自己就是个刚出生的孩子,这个不懂,那个不懂,连基本的名词都没听过。不过庆幸的是自己有一颗向上的心,自己知道自己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是我愿意学习,更重要的是,我遇见了我出来社会之后的最好的导师——Mission(钟滨),他教会了我很多很多。在我加班加点的努力下,我慢慢的学会些东西,在这段时间里,每每学会一个小知识点都是我前进的动力,因为每一个功能的实现都会让我兴奋一段时间,有时候甚至都不想下班,不想回家,即使是到晚上十点了,总觉得自己精神十足,有时候晚上做梦都是白天砌的代码,即使晚上因为想白天的代码睡不着,第二天也能照常工作一整天。那时候我终于肯定了自己的兴趣——思考、编程。有句话叫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确实不错。
既然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所以就难免会有犯错的时候。在这一年里,我大大小小的错误都不知道犯了多少,有些错误甚至是之前问过的同一个。我总以为自己的记忆力有多么的好,每当导师说的时候自己记得很清楚,可这一次会了下一次又忘记了,还得问。类似的错误犯得太多太多,弄得项目组里面的人都烦了,还好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我这个没好习惯的同事。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同样的错误不能犯两遍,也许这就叫经验不足吧。
人生中总有那么些时候会走在低谷。这一年中,我有一大半的时间(八月底到今年二月份)是在低谷中度过,生活中的,工作上的......生活中,由于家庭原因,在自己身无分文的时候借了好朋友、好同学一笔钱,而这笔钱我整整用了四个月的工资去还,这使得我在生活中压力重重,很是悲催;在工作上,我之所以走在低谷,我觉得那是情理之中,因为自己在工作中犯了很多错,使得自己的信心在一点一点的消退,很多的东西都不敢做,怕改错这个那个。最后在一次为客户开发需求时彻底让自己受了一次打击,导致产品推迟发布不说,还让客户直接投诉给了老板,我一个季度的奖金就那么的没了,但是我并不气馁,我知道自己不是每次都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然而,正是因为这次的错,我的工作方向慢慢的发生了偏移,老大们已经开始不再信任我了,让我开始做一些无关紧要的开发,那些关于产品业务核心的东西就根本轮不到我来做,到最后都完全远离了项目组的核心,成了一个真正的边缘人,而这,也正是我离开的原因。
现在的我,很幸运,来到了一家自己很喜欢的行业的公司。原本打算离职后先休息一周,然后用一个月时间来找工作的,但是自己很幸运,用了四天就找到了这份心仪的工作。新工作,新环境,新的起点,一切都是新的,不变的唯有我的兴趣,所以还要重新开始努力。但是和之前不同的是,我已经有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习惯,所谓物极必反,之前大半年都走在低谷,现在的我也开始慢慢的向波峰攀爬了,本命年啊,该好好努力一把了。
在一年中呢,我想感谢很多的人,帮助过我的、关心过我的那些,我就不一一的说了,太多,怕说漏,得罪人可不行。但是有一个人我特别的想跟你说声谢谢:Mission,谢谢你!
总结一下:
一、找到自己的兴趣,兴趣最重要,人生嘛,就得开心的过。
二、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犯同样的错。
三、人生难免会有低谷,起起落落才是生活。
四、本命年,该努力了......
写于:2012年3月10日
来深圳一周年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