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Q 翻譯了一篇老外吐槽軟件“估算”的文章,叫做《估算是一種,很難的東西,如影~隨行~》。我跟到了文章的相關 評論 里面,又從論壇評論里面跟到了這篇博客的 原文 (其實是原文下面 Michael Wolfe 的評論)。Michael 寫得很好,我覺得值得翻譯過來留存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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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舊金山到洛杉磯的旅行
作者:Michael Wofle, CEO of Pipewise Inc.
我和一位同伴准備沿着海岸徒步旅行,從舊金山到洛杉磯的新港灘去看我們的朋友。我拿出地圖,畫出了沿着海岸的旅行路線。
路線大約有 400 英里長,我們每小時可以走 4 英里,每天可以走 10 小時,所以,我們計划 10 天就能走到新港灘。我們打電話給我們在新港灘的朋友們,讓他們訂好下周日的餐館,到時候我們從晚上 6 點開始聚會狂歡!他們都等不及了!
於是一大早,我們就帶着朦朧睡眼、心情激動的踏上了這次冒險旅程。
第一天
此時,我們開始計划第一天的具體行程。我們打開地圖,呃。。。
從地圖上看,第一天的行程里面有無數的轉角拐彎,如果一天只走 40 英里,那么我們只能走到半月灣的一半(譯注:路線最下面凹進去的部分)。那么,這次旅行路程至少有 500 英里而不是 400 英里。我們打電話給朋友們,把狂歡推遲到周二。還是現實點兒好,對吧?!朋友們當然很失望,可是他們還是很期待和我們見面。再說了,12 天從舊金山到洛杉磯也壞不到哪兒去,對吧?
雖然有點兒心情不爽,我們還是出發了。2 個小時后,我們才剛剛走過動物園。怎么搞的?看看下面的路就知道了:
看看,這些沙子、海水、階梯、潮汐。。。 我們現在 1 個小時只走了 2 英里,只有預計速度的一半。我們要么后面每天走 20 個小時,否則,我們又得讓朋友們多等一周了!1 天走 20 個小時,想累死啊!好吧,我們兩頭安排:每天走 12 小時,同時通知朋友們再往后推一周,他們有點兒生氣了,但是也沒有辦法,那就再下周見吧。
走了 12 個小時以后,我們當天在 Moss 灘扎營。Shit,扎帳篷遇到大風,搞到半夜才睡下,只能安慰自己說:好吧,明天我們休整好了以后,會加快速度的。
第二天
我們起晚了,肌肉酸痛而且精疲力竭。現在已經上午 10 點了。F..k!我們今天死活也走不了 12 個小時了。我們今天還是走 10 個小時算了,然后明天走 14 個小時補回來。我們收拾行裝又上路。
慢騰騰的走了幾個小時,我發現我的同伴走路開始跛了。oh shit,腳上出水泡了!我們可不能讓這個問題拖慢速度,得馬上解決。我跑了 45 分鍾、3 英里路去 Pescadero 拿了些醫葯和補給,然后跑回去找同伴。我累壞了,太陽也下山了,今天就這樣完了,我們只走了 6 英里。睡覺前,我想,我們得到了補給和休整,我們會好起來的,明天我們會趕上進度的。
第三天
早晨,我們起來收拾好出發了。剛剛轉過一個彎,放眼一看,Shit!這又是什么!
Goddamn 的地圖上面沒有標出這個 shit!我們只能從內陸繞了 3 英里,中間還迷路了 2 次。等我們再繞回海岸,已經是中午了。按照原來的路線,只多前進了 1 英里。我們不能再打電話給朋友們說要推遲了,於是,今天我們一直走到半夜,希望能趕上進度。
晚上起了大霧,我們也沒有睡好,不時會醒過來。
第四天
同伴早上醒來時,頭疼而且發燒。我問他能不能挺住?他說:“你想干什么,混蛋!我已經在這鬼天氣里面不停的走了 3 天了,你還想怎么樣!”
好吧,今天又浪費了。我們只能停下來休息和恢復。我們一旦休息好,加上這幾天的經驗的磨練,明天開始,我們每天走 14 個小時。就幾天,我們能堅持到。
第五天
早晨,我們昏昏沉沉地醒了。我看了一眼地圖:
Holy shit!10 天的旅程我們到第 5 天了,都還沒到半月灣!這真 tmd …. 不行了,得重新好好的做個准確點兒的估算了。雖然告訴朋友們又得推遲,但是,這次是真的估算了。
同伴說,我們 4 天走了 40 英里,總路程現在看起來有 600 英里,那么總共要走 60 天,或者更多,70 天也說不准。
我說:“不可能!我是以前沒這樣走過,但是我確信從舊金山到洛杉磯不可能用 70 天!朋友們會怎樣笑話我們?復活節前我們都沒法見面了。”
我繼續說道:“而且,如果你同意每天走 16 個小時,我們就可以改變。這是有點兒困難,不過現在是關鍵時刻。加油挺過去!”
同伴怒了:“一開始是你說下周日就能聚會的,是你估算錯誤的,你要搞死我啊!”
第六天
早上,我們在帳篷里面等暴風雨過去。10 點才出發。一路上揉着酸痛的肌肉、挑着新的水泡。不過誰也沒提昨天爭吵的事情。只是我那個白痴同伴把水壺掉在半路上,還得浪費半個小時回去撿。
我們的手紙也用完了,得等到走到下一個鎮子的時候才能補償。想着想着,眼前出現一條河擋住去路,看得我的肚子都疼,一陣一陣想腹瀉的感覺。。。
【完】